5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6所高校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为6个省份的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授牌。这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尚属首次。
六大基地背靠所在高校的学术优势和强大的研究实力,成为地方立法的“外脑”,有利于提升高校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志强表示,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可以作为立法机关与专家学者之间的桥梁,为专家学者参与立法提供制度化渠道,为立法机关提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的平台,有利于形成更加广泛的立法共识。今年,各基地参与了7部省级法规草案和8部市级法规草案的研究论证,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六大基地还将参与省行政程序条例、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省机动车和越野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省医疗保障条例、省集体协商条例、省基层卫生条例等立法工作。以及修订省养老服务条例、省保护和促进港澳同胞投资条例、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招标投标条例、省消防条例、省科技进步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水库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