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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两名幼儿接种过期疫苗监管失职谁之责

江苏南通两名幼儿接种过期疫苗监管失职谁之责

江苏省南通市的两名幼儿接种了过期疫苗—

过期疫苗由谁负责监管?

31岁的王超,如果不是因为拍照这个“无心之举”,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现“疫苗过期”的秘密。

10月11日,王超的儿子等两名幼儿在江苏南通新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过期疫苗。

次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发布通报称,已责成新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涉事接种医生进行停职处理,经调查未发现其他过期疫苗。

官方通报显示了该病例的“偶然性”,但“偶然性”的背后是疫苗监管和使用中的种种问题。在“谈疫色变”的大背景下,更值得公众思考的是疫苗回收和监管等问题:为什么本该及时回收的疫苗出现在地上?为什么接种医生没有尽到认真核实疫苗信息的义务?接种疫苗后如何保障儿童的健康权?

两名幼童接种了“过期疫苗”

10月11日下午,和往常一样,王超带着6个月大的儿子来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

那天,他的孩子打了两种疫苗,第二种是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按照规定,一瓶疫苗可以给5个孩子打疫苗,王超的儿子是当天下午第二个打疫苗的孩子。

3点10分,第一个宝宝接种疫苗的时候,疫苗瓶不小心掉到了地上。医生拿起药瓶后,继续摇匀,进行注射。此时,王超顺手用手机拍了一张瓶子的照片。

王超的儿子接种疫苗后来到观察区。王超拿起手机翻看刚刚拍下的瓶子照片。他发现疫苗瓶上显示的生产日期其实是2016年6月15日,有效期是2018年6月7日。距离10月11日事件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

随后,王超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报了情况,并及时停止了其他孩子的疫苗接种。随后,所有疫苗瓶直接被拿走。

让王超沮丧的是,儿子此时已经打完了疫苗。当他向接种疫苗的医生反映疫苗已经过期的事实时,对方的回复是“不知道,我只是负责注射”。

更让王超气愤的是,明明两个孩子接种的部位都是胳膊,医生却在儿子的疫苗本上记载,接种的部位是“屁股”。

两个孩子明明接种的是同一个疫苗瓶里的疫苗,但是两个人的疫苗本上却显示接种的是不同批次的疫苗。甚至计算机系统也记录了两批不同的疫苗。“这两个批号和真正的批号也不一样。”王超还不明白怎么回事。

最让他们担心的是孩子接种“过期疫苗”后会出现的不良反应。

当晚,王超立即带儿子到当地妇幼保健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两个孩子的白细胞都高于正常范围,尤其是王超儿子检测的白细胞指数更高。

虽然儿子没有感冒发烧流鼻涕扁桃体炎等症状,精神状态良好,但医生还是建议输血。

王超拒绝了医生的建议,带着儿子去上海做进一步检查,因为没有查出病因是不是过期疫苗引起的。

参与接种疫苗的医生被停职检查。

10月12日,南通开发区社会局也向媒体通报,10月11日下午,有家长反映孩子接种了过期疫苗。南通市、区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迅速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

据介绍,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并询问接种医生,涉事接种医生在接种时将未稀释的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瓶去掉顶盖后掉落,在寻找时从桌下捡起一个没有顶盖的同品种疫苗瓶,在未检查的情况下对瓶口进行消毒,将稀释液注入瓶中,然后给两名儿童接种。家长发现疫苗已经过期。

通报称,该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一个未加盖的同品种疫苗瓶,其批号与当日使用的其他同品种疫苗一致,有效期至2019年6月28日。工作组立即封存了该批次疫苗,并在接种现场检查了所有疫苗批次,未发现其他过期疫苗。

报道还称,工作组将两名接种了疫苗的儿童送往专业医院进行医学观察,组织专家进行了会诊,并密切关注两名儿童的健康状况。工作组已责成新开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涉事接种医生予以停职,并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市、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全局自查整改,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006年,国家发布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定》,对疫苗的储存和运输做出了明确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和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配送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置。

规范还指出,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质量异常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

“此事虽然是个例,但暴露了疫苗药品监管和使用中的种种问题。”江苏诺发律师事务所范律师认为,除了涉事单位可能的侵权责任外,相关职能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力量进行全局自查整改,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要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过期疫苗为什么会进入接种环节?

本案背后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过期疫苗的监管和回收问题。

“按理说,过期疫苗是不能放冰箱的。如果要放的话,也要放在专门的容器里,做好标记,才不会弄错。”上海市疾控中心医师陶丽娜介绍,但实际上疫苗监管层面一直没有这么细化,不同地区的监管力度也不一样。因为是过期疫苗,关注度差很多。“也有专业人士反映,看到过基层把过期的疫苗放在冰箱里保存,很容易混淆。”

“现在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回收过期疫苗,因为成本太高。”陶丽娜说,“一般的回收方式是通过医院医疗废物回收渠道,但是报废登记是怎么做的就不好说了。分步回收,统一处理的方式太折腾了。”

去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疫苗回收销毁工作要求》,将以前的医疗废物处置改为回收系统。“其实只要有零食,这种低级错误就不会发生。”陶丽娜说。

江苏卫生职业学院预防医学教授范群表示,过期和无效疫苗不得使用,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不适合应用的灭活疫苗、血清和诊断液的处置有严格的规定。他们应该被埋在一个小坑里,用石灰或消毒剂和土壤。如果活疫苗要用高压蒸汽灭菌或煮沸,就让它灭活,埋掉。“说起来我们都有一套很规范的,但是真正做起来就不一定规范了。”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理论上,疫苗流通过程中不会出现过期疫苗,法律也不允许过期疫苗进入接种环节。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回收是不一样的。疾控中心负责一类疫苗,企业回收二类疫苗。

“按道理,孩子是不会接种过期疫苗的。当然,也不排除有接种点不及时回收过期疫苗,存在个别接种过期疫苗的问题。这应该是个别现象,基本上是接种地点的问题。”王月丹认为,疫苗接种点应该有一个监管机制。一类疫苗由疾控中心管理系统管理,疾控中心有台账。每个接种点发放和接种的疫苗数量都有电子记录,发放和接种数量对应。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疫苗接种过程中存在损耗、破疫苗或其他问题,导致部分疫苗没有及时上报。在这个环节中,可能会有一些过期疫苗被视为损耗,滞留在接种点。

由于二类疫苗由企业回收,不排除部分企业自身回收不完全,导致过期疫苗被使用。

“如果发现过期疫苗,尽量不要接种。”王月丹说,第一,过期疫苗的效价无法保证,所有疫苗都有有效期。有效期过后,人体免疫保护可能达不到要求。其次,由于疫苗本身是蛋白质,过了有效期可能会变质,比如防腐剂失效、细菌污染等。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实习生杨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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