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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桥“双创”示范区配套首座人才公寓申请配租公告

关于金桥“双创”示范区配套首座人才公寓申请配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吸引人才十条(试行)》(呼当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赛罕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首都区位优势,建设金桥“双创”园区人才公寓配套示范,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选人用人,促进人才链和产业链。现已筹集金桥“双创”示范区人才配套公寓500套,拟对赛罕区金桥“双创”示范区非公企业员工给予租房补贴。公告如下:

一、申请租房的条件

赛罕区金桥“双创”示范区的孵化园、创业园、产业园,由非公有制企业和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新招聘。

二。补贴的金额和期限

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的补贴。

发行期限:2年。

三。分配程序

1.金桥“双创”示范区各园区通知下发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入驻企业注册。

2.人才入驻企业向符合申请配租条件的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提交园区运营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3.公园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后实施。

四。咨询方法

电话:0471-3985607

地址:赛罕区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305号金桥“双创”示范区筹备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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