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多元化用人机制,满足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缓解新建专业教师紧缺状况,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称“备案制工作人员”),备案制工作人员由学校自行聘用,不占事业编制。
一、学校概况
济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和胡宝-余音经济圈的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有“中国马铃薯之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州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的美誉。
学校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济宁创办绥远省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济宁师范学校成立。同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乌兰察布盟师范学院。197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乌蒙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大专班。1978年,大专班自办。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乌盟师范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乌兰察布师范学院。1995年更名为济宁师范学院。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合并为济宁师范学院。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济宁师范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济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确定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617亩(1078005平方米),下设一所附属实验中学和一所附属小学。目前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蒙学学院、政法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地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与足球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60年来,学校立足边疆民族地区,践行“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坚持师范性、突出民族性、突出地方性、强化应用性的办学方针,始终服务边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国家、自治区特别是乌兰察布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境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乌兰察布的基业。
二、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岗位实际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详细招聘信息见附件《济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校外备案制工作人员及编制》。
三。招聘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学历和学位要求:本简章中提及的所有学历必须是全日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归国留学生。
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1日;
4.年龄要求: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8.具备工作所需的其他资格。
注:“蒙汉精通人员”是指能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军人;
2.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本科生;
3.名单已招录且处于试用期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达到最低工龄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在编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认定在公务员录用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注:应聘人员入职后不得以回避关系报考该岗位。
四。注册和资格考试
(1)注册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需提供电子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nsfxyrsc@163.com。将材料以压缩文件的格式上传,并以姓名和职务命名,如王三+专职辅导员。
注:文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确认注册是否成功。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1日17: 00。
联系电话:0474-8989033,文。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报名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4.考生自行选择答题语言,准确填写。书面语一旦选定,就不可更改。
5.申请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填写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其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名单在济宁师范学院网站公布),须登录学校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需要以下材料:
(1)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期间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果是企业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必须提交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4.资格审查重点是考生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考生相应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个人信息与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26日17: 00。
(3)笔试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2: 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调减相应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
合格人员须于2019年4月1日到济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行政楼414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试卷用蒙汉两种语言提供。选择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中文作答;选择蒙古语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语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试卷必须为蒙文,答案必须为蒙文。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不按规定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9年4月2日。具体安排是:
上午9:00-11:00“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考点设在济宁师范学院。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准考证及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文具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
不及物动词采访
(1)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参加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3)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必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可以用汉语或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审查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中注明),但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要求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50%+面试成绩×50%。
(5)面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六)本次招聘不予递补。
七。身体检查和检验
(一)按照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同岗位最后一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总成绩并列且超过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
(2)体检由学校自费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其他有关公务员体检的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考生的学历、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宣传和就业
(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学校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如果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可以暂缓聘用,待查出问题后再决定聘用。
(3)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录用2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治疗:
1.本科生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研究生3800元;
2.每学期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由系里负责考核。考核合格后,给予本科生一次性奖励工资2300元,研究生2900元。
3.学校统一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九。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监督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济宁师范学院纪委0474-8989038。
X.其他人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明确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声称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济宁师范学院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本简章由济宁师范学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474-8989033 8989034
济宁师范学院
2019年3月11日
来源:济宁师范学院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