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含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第9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吉林省事业单位新员工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郑绩办发〔2010〕16号)、《关于全面做好吉林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仁济社发〔2021〕1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2个事业单位招聘126名工作人员。其中,特招40名高校毕业生(岗位序号:1号-24号)。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毕业且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不落实工作单位。他们的户籍、档案、组织关系都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招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表现良好;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至2003年5月2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计算时间以5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2021年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 .定向、培养毕业生报考,必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2.招聘岗位要求要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处于禁止报考期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正在就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学历、学位;
4.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场所、单位或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5)退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注册和资格考试
(1)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1年6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注册电子邮件地址请参考附录1。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所需材料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同底(6个月内)发送。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发送至招聘岗位对应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请将本表及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的照片原件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这个文件夹的标题和发送的邮件是“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模式,例如:张三,XX医院儿科医生)。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文件原件。
3.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说明(咨询电话见岗位条件一览表)。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笔试考生(含特招高校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书》(附件3),并上传本人签名的《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笔试考生(含特招高校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书》(附件3)以及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的电子图片。
(4)资格审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回复邮件通知。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人员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考试比例。
本公告不设定各岗位的开仓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或参加考试的视为无效。谎报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并影响资格审查的都要负责。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每个候选人只允许申请一个职位。2021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就业推荐表上按专业进行申请;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在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位证书》中填写专业。如对专业审核有异议,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4.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即2021年6月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一年。其中,脱产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的脱产学习期间,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的累计计算。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考试日期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满分100分,无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参考准考证。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吉林省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招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须知》(附件3)、《吉林省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招高校毕业生)笔试行程及体温监测记录》(附件4)进入考场。
对我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择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笔试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照立功的最高顺序给予奖励,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6月11日08:30-16:00将退伍军人证、学历、学位证书寄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管理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13室,电话:0431-88690586)。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自动视为考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进行联合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于6月16日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检查结果在吉林省卫生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小于1: 3的,按实际参考数确定。如果多人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1: 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前,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我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同一职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面试可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以网络、现场等形式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实行100分面试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检查结果在吉林省卫生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动词 (verb的缩写)身体检查和检验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优先录用[如在我省入伍并服完兵役的自主择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中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县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市(州)级以上机关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奖励者优先];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通过面试、加试等方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及物动词宣传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雇用
(一)公示中反映问题严重,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对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决定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1届毕业生申请人在批准聘用时,需提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合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日期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主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是否递补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需要递补的,从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依法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预防措施
未能参加笔试、证件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名等工作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弄虚作假取得资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果问题严重,他/她将被追究责任。对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九。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和吉林省卫生委员会网站(http://wsjkw.jl.gov.cn)为本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jl.gov.cn)网站是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宜的信息和各种通知通过工作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一栏。
(1)主管部门电话号码:
031—88905568(吉林省卫生委员会人事处)。
(二)人社部门电话:
0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社厅批准,不得更改。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敬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5日
查看附件:
附件1: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专业知识考试)。电子表格文档
附件2: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9号)。电子表格文档
附件3: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招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文件
附件4: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招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及体温监测记录表。文件
原标题: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招高校毕业生)公告(第9号)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吉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