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概况
国际法教学包括三个方面:
1.国际公法。本课程主要讨论国际公法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国际公法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在调整国际社会的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专业研究生将通过学习和研究国际法、国际组织法、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等国际法律规则的基础理论,进一步拓宽研究领域和思路,把握国际法发展新趋势,为国际法规则的完善和我国政府及实践部门对国际法规则的实际运用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2.国际私法。本课程的重点是冲突规则和国际民事诉讼规则。冲突法研究以国际冲突法和区际冲突法为重点,探讨冲突法的基本理论和体系,分析解决区际冲突的途径和发展趋势。虽然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律传统的基础学科,但经济全球化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冲突需要这一保障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正常运行的制度和规则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该研究生将通过对上述规则及其实践的学习,加深对国际私法调整机制的理解,并更加关注我国冲突规则的完善。
3.国际经济法。本课程主要讨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实务,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和WTO法。通过上述领域法律规范的研究和实践,本方向研究生将掌握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把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为其今后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学科研究范围: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世界贸易组织法。
三、培养目标
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实际需要,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扎实广泛的理论基础和深入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良好的专业外语水平,能够独立从事国际法教学、科学研究、法律、贸易等实际工作的人才。
四。主要研究方向: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