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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的五院四系

法律类的五院四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的新贵。

【高校简介】

法学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197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贸系成立了“国际商法教研室”,开始招收国际贸易法硕士研究生。198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立了“国际经济法系”(当时称“七系”)。1996年,法学院成立。经过40年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一所学科体系较为完备、国际法特色鲜明、学术和教学水平一流的知名法学院。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获得A-。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宁远大厦7楼

[培训模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级法律人才为目标。拥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1985年成为中国首批获得国际经济法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四所高校之一(另外三所是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和厦门大学)。1997年,国际法研究所入选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2年,国际法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是目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仅有的两个国家重点学科之一。2003年9月,教育部批准法学院设立国际法博士后流动站。2006年,学院民商法专业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12年被批准为教育部本科教育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国际法学科入选国贸大学“开放经济学科群”双一流建设专业名单。2017年被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评为全国十大法学院。2018年,《经贸法律评论》杂志的创办申请获得国家批准。2018年,首届国家专业学位评估,中国国际贸易大学法学硕士获A-,跻身全国前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非常重视培养和资助学生参加各种国际模拟比赛,频频获得国际奖项。如2017年3-4月,国贸大学在第十四届“Vis East国际商事模拟仲裁法庭辩论赛”中首次进入世界前32名;之后在第十届“价格媒体法国际模拟审判大赛”中首次晋级世界16强;2017年12月,在第五届“FDI国际投资模拟仲裁庭大赛”中获得亚太第三名、世界第四名,创造了中国高校历史最好成绩;2018年3月,在“ELSA-WTO模拟审判大赛”中首次跻身东亚四强,并成功晋级日内瓦全球总决赛。

[教学人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先贤沈大明教授、冯大同教授创立了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国家商法学科,为法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前任院长沈四宝教授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四、五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现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2006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名师。原院长王军教授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名师。

现任院长史教授在美国耶鲁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中国武汉大学获得国际经济法博士学位。入选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IOT)董事会成员,获得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多项荣誉称号。入选教育部新世纪杰出人才,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经济法专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经济法实力相当。下设竞争法研究中心、国际贸易与金融法研究所、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研究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

【经济法专业部分教师成果简介】

冯辉:

宏观调控法制化: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制转型,《江西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P2P借贷平台的监管权分配与监管规则协调,《社会科学》2018年第10期。

公共物品视角下信用卡滞纳金的法律规制,《广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发展观和政绩观的法治形成、影响及规范路径》,《东方法学》2018年第6期。

公共产品的供给导向型监管:再论金融监管的理念转变与法律表达,《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12期。

P2P借贷平台法律监管研究,《中国法学》2017年第6期。

王军:

《石油污染海洋环境修复的法律问题》,《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论海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化分担》,《比较法研究》2017年第3期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及对策研究》,《河北法学》2017年第6期

李俊:

《欧美发展风险防御体系及其启示》,《河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12期

《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市场份额责任规则及其启示》,《中州学刊》2018年第11期

[国际法专业]

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强势学科。2007年,法学院被教育部授予“特色国际法人才建设点”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点”。2009年,法学院获批建设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际商事仲裁实验教学中心”。2011年,法学院被批准为法学博士一级学科。2012年,我院法学一级学科获批北京市重点学科,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优秀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获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该研究所由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商法研究所、比较法研究所以及欧盟法律研究所和世贸组织法律研究中心组成。

【部分教师国际法成果简介】

石静霞:

《论内地与香港的跨境破产合作——基于案例的实证分析与建议》,《现代法学》2018年第5期。

“一带一路”下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武汉大学国际法评论》,2018年第2期。

国际投资协定的新发展与中国的应对——基于CETA《国际法研究》2018年第1期投资章节的分析。

评中美跨国破产合作的里程碑——'尖山光电案',《法律适用》2017年第4期(转载自《国际法》2017年第9期全文,人大复印)。

《论跨国破产中的承认与救济制度——基于韩进破产案的观察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

《反思精英法学院的特色之路——国际贸易模式的复兴与展望》,《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6年第1期。

TPP投资章节核心规则的法律分析,《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国际法中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贸易的协调:中国视角——稀土》(与杨新兴合著),《中国法律前沿》,第10卷第4期,2015年10月;

《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的重构及中国的应对》,载《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

弥合现实与理想的鸿沟: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中的服务自由化,《亚太法律评论》(SSCI),LexisNexis,第22卷第1期,2014年6月;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服务自由化》,载《中国法学》(英文版),第1卷第4期,2013年10月;

《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若干问题——基于GPA2007的分析》,《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9期(第一作者)。

将文化因素纳入文化产品“相似性”的决定:纽黑文学派的观点,《亚太法律评论》(SSCI),LexisNexis,第20卷,2012年第2期,2012年12月;

同类产品判断中文化因素的考虑与中国文化贸易的发展,《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

陈卫东:

《中美国有企业补贴提供者身份之争:聚焦WTO相关案例》,《当代法律》2017年第3期。

“中国诉美国双反案”述评,《WTO争端解决年度报告(2011-2012)》,法律出版社,2014年。

《WTO中运用非市场经济手段反击欧美对中国出口商品歧视的研究》,《国际贸易》2013年第4期。

从中美“双反案”看外部基准的适用,《法学》2012年第2期。

《条约宪法化基本问题研究》,《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欧盟第二次实施香蕉进口制度案评析》,《WTO争端解决年度报告(2009-2010)》,法律出版社,2011年。

“WTO体制下文化政策措施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中美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案的思考”,《法律商业研究》2010年第4期。

中国诉美国轮胎特保措施案的法律分析——以《入世议定书》第16条为中心,《法律》2010年第3期。

南开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学的新兴力量

【高校简介】

1980年,南开大学成立了法律系,首任系主任是潘同龙教授。1985年,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调任南开大学,牵头成立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并任名誉所长。法学家卢教授担任首任主任。加尔松教授在国内较早开始国际经济法的研究,1985年开始培养研究生。1995年,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成立,加尔松教授任首任所长。南开大学按照法学一级学科,于1994年成立法政学院,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2004年5月成立法学院。现任院长傅士诚教授。

南开1984年获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一级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获一级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获天津市一级重点法学学科。建立了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国家优秀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是国家人权教育培训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和“985工程”的依托单位之一。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被评为B+

[国际法专业]

法学院整体研究实力雄厚,科研成果显著。九个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均具有一定特色,整体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处于国内先进行列。并且一些研究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该系连续出版“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文献”,编辑“国际商法学术丛书”。近五年来,学院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38篇,专著28部(不含教材),获得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研究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12项省部级奖励。近三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38项,获得科研经费726.51万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445.48万元。

近年来,该所先后举办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8年年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中美比较法国际研讨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学会2011年年会、第十届全国案例研究沙龙、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学会2013年年会、2013东北亚法学国际研讨会、中国国际经济学会2015年年会等十余次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部分教师国际法成果简介】

左海聪:

论优秀法学教材的特征,《中国大学教学》,2019年第2期。

理论的默示排除——以法律选择条款为视角,左海聪、林思思,《江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10期。

论中国商业惯例的规范效力——基于《公约》第九条第二款的分析,《法律评论》2017年第2期

《2016年后中国在反倾销领域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左海聪、林思思,《法律研究》2017年第1期。

论解释性补充的作用——以损害赔偿制度为例,左海聪、杨,《比较法学研究》2016年第1期。

徐光耀:

《知识产权拒绝的反垄断法分析方法——以欧盟微软案为例》,《价格理论与实践》2018年第6期。

《互联网行业双边市场情形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调整——兼评奇虎诉腾讯》,载《法律评论》2018年第1期。

互补产品间混合集中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方法,《竞争政策研究》,2017年第6期。

《反垄断法对限制交易行为的分析方法》,《经济法研究》2017年第2期。

纵向价格限制的反垄断法理论与案例研究,《政法丛刊》2017年第1期。

唐·:

《起草过程与对后代的影响——纪念70周年国际研讨会综述》,《人权》2018年第6期。

作为人权的和平权:争议与内涵,《人权》,2015年第5期。

《人权指数研究:人权量化监督的现状及现实意义》,唐、史宏生,《人权》,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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