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公布了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和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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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我国高校自设学科的历史背景:
为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快速响应国家高层次人才需求,加强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打造自身特色和优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09年发布了《学位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管理办法》,对两个学科的设置方式进行了改革。学位授予单位可在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和调整二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管理的交叉学科。
注意:
二级学科:我国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简称“专业”,下同)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简称“专业”,下同)。根据2011年国家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管理学、艺术学等13大类,每个大类又有多个一级学科,如数学、物理、化学等12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有几个二级学科。比如数学有五个二级学科,比如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两个学科。一般来说,博士和硕士的数量是指可以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两个学科的数量。
交叉学科:交叉学科是指不同学科交叉、融合、渗透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可以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形成的新学科,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内部不同分支交叉形成的新学科,技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内部不同分支交叉形成的新学科。现代科学的发展,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科学发现和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往往涉及不同学科的交叉和渗透。
同时,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和专业目录》中的两个学科仍然是学位授予单位招生和培养人才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各学位授予单位立足学科发展前沿,积极响应社会需求。在1997年挂牌的两个学科之外,他们独立设置了一大批由两个学科、两个学科管理的交叉学科,有力地促进了交叉学科的发展,加强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为方便社会各界了解高校培养情况、学生就业深造情况以及广大用人部门的查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这些学科(不包括独立设置后撤销的两个学科和交叉学科)进行了整理并向社会公布。今后,独立设置两个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统计数据将定期公开。
从学科类型来看,高校公示了4659个二级学科,508个交叉学科,5167个自设学科。
资料来源: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