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资讯 > 高等教育 > 考研政策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条件

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

学校招生手册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国家法制建设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的高级学术专门人才。、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研究生招生有推荐免试和普招两种方式。推荐免试生的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复试考核、录取要求等详见《关于接受推荐免试生报考2020年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统招目录及招生人数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的学生状况和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和届时可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人员,须在2020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及以上(毕业日期至2020年录取日期,下同),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的,按其本科同等学力报考。复试前,必须有2篇文章发表在公开出版物上。

(4)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前获得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

在国(境)外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2)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殊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非法学)的考生必须是之前在高校就读的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的法学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学位的考生,须在高校就读前已学过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和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可报考)。

3.报考MBA、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下列学历之一: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自毕业至2020年录取之日,下同);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学历或者大学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取得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职工。且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业务过硬,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申请专业仅限于: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申请方式:全日制。

5.报考西藏自主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必须是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职工,且必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申请专业限于:民商经济法学、民商法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刑事司法学院刑法与网络法。申请方式:全日制。

(3)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1)、(2)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资格条件和招生计划请参照教育部相关通知。申请方式: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所有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持有批准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计划招生20人。申请方式:全日制。

3.部分院校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

4.报考国际法学院国际法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方向的考生,请参考国际法学院网站上的相关说明,网址为http://gjfxy.cupl.edu.cn/info/1039/5997.htm.

四。注册过程

请考生认真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相关通知和公告,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如未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错误填写报考信息,或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等,将无法参加考试或被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般招聘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含推荐免试生)。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不再有逾期报告,不再有注册信息变更。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站:yz.chsi.cn

公共网站地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个别测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项目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MBA、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在报名点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和报名信息确认。

1.时间、地点:以考生选择的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不再逾期更换。

2.现场确认需携带考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止初试之日仍有效)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每学期需报名;高等职业院校或大学毕业者,提供学历证书;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网上报名人数、所选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验证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携带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录取阶段不得修改,因考生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只有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原单位就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享受这一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证明。与工作单位申请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在我校报名、复试、录取、录取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不及物动词检查(初试、复试、调整复试)

考研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我校初试、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1)初步测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22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援藏计划考生初试科目为: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112、援藏计划英语230、基础课790、专业基础课890;报考其他专项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科目与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相同。

4.命题范围:(1)全国统考科目(政治、英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管理类联考、商业类法律课程和硕士联考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出版。(2)我院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件2,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根据我校教育部指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今年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成绩)。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和道德状况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和命题范围见附件3。复试具体要求参照《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3)附加测试

除报考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报考同等学力的考生(高职院校毕业生、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参加两个主要本科科目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应在复试前进行。

(4)调整和复测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并收到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条件,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五)检查作风和纪律

对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同时,学生将由所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

作弊构成犯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对在我校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也将作如下处理:将考生的相关信息和考试中的违纪处理决定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学习、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从次年开始,连续三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执行。

八。准许进入

考生将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或专业课面试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录取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风格和就业风格

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础学制内,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住宿费自理,向相关院校咨询课程设置和学习时间安排。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各种工资、补贴、医疗费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研究生按照就业方式可以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籍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可以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就业。

定向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因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绩效管理的通知》(京教〔2017〕4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明确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能更改。复试后按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

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于“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是“定向就业”,也可以是“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可选。

2.MBA、MPA、法学(非法学)专业可以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X.学术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法学)、社会工作、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新闻传播学等8个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工商管理学制2年,公共管理学制3年,法学(非法学)学制3年。

十一、学费、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1)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开始,所有研究生都要交学费。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生8000元/年,定向就业生12000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

法律硕士:15000元/年。

公共管理(MPa):15000元/年。

工商管理(MBA):6.45万元/年。

社会工作:15000元/年。

翻译硕士(MTI): 4万元/年。

金融专业学位:6.9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4000元/年。

新闻传播学学位:2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所有专业(全日制):23500元/年。

4.非全日制研究生

法律硕士:28000元/年。

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两年交,每年2.75万元。

工商管理(MBA):9.9万元/年。

5.国际法学院国际法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请参考国际法学院相关说明:http://gjfxy.cupl.edu.cn/info/1039/5997.htm.

(2)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和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生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政策调整,奖学金、助学贷款按新政策规定执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新生奖学金:全日制一年级硕士新生,成绩优异者可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的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请查询我校学生处和招生院校的网站。

2.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加学业奖学金。

3.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以报名表和定向协议为准)可参加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管理助理等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生活补助。

6.有关奖学金的详细信息,请咨询学生处(xsc.cupl.edu.cn)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学金”栏目或研究生院(yjsy.cupl.edu.cn)网站“奖学金”栏目及各招生院校网站。

(3)学生贷款

查看学生处网站(xsc.cupl.edu.cn)“助学金管理-规章制度”栏目。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研究生和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yjsy.cupl.edu.cn。

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zgzfdx_yjszs”(“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2)各招生院校网站

参见http://www.cupl.edu.cn/jxjg1.htm.大学主页上的“教学机构”

(3)相关材料的分发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结果等通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是学校研究招生办发的。

(4)禁止举办考研辅导班。

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考试作弊、虚假宣传等与考试有关的违法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5)招生政策的调整

如本招生年度国家或学校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出台新政策,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章程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按照军队有关部门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地点:西土城路25号旧办公楼1号304室(学院路校区)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58908070/71

传真:010-58908071

电子邮件地址: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yjsy.cupl.edu.cn

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zgzfdx_yjszs

十四。附录

(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复试命题范围)

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2020年考研初试科目命题范围》

2020考研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

全部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fawe chat[第20190919号]

内容:新闻中心研究生院

内容:王安琪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1658018.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