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师范大学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学术型专门人才,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学制全日制学位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制一般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教育硕士的教(乐)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MBA、MPA学制为2.5年。三。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研究生2071人(含推荐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88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7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20人。实际录取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录取和免试人数以免试生最终制度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专业招生目录中公布的院校和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被拒人数、学生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可毕业的当时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3)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毕业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及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者,提供其注册专业(LLM(非法学)、MBA、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除外)6门以上主要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教务部门须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书)。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需要加试两门本科课程。(4)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研究生申请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6.符合招生专业所列的特殊要求。(二)报名参加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报名参加法学专业(非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一)中的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1)中的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只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要求。(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历要求,具有与学士学位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㈢建议免于考试。凡纳入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的我校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历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受免试。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免试信息公开和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参加复试。逾期未执行的学生将不再具有免试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当年不得报名参加考研,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免试招生具体要求见《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关于免试录取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五、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不再有逾期报告,不再有注册信息变更。在线预报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站: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再逾期报告,也不再修改注册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对复试的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该校调剂办法、计划结余等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同等学力报考的,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报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自己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对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查询,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学历(学籍)网上核实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向所报考的学院(研究机构)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印件)。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符合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学生、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高职)的毕业生、学生、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其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9.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现场确认1。所有考生(已推免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指定地点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发。现场确认具体时间时,请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2.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确认,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3.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再修改,因考生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考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5.考生应根据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自己的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考试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复试前,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对于未通过在线教育(学籍)验证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向所报考的学院(研究机构)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可以扣留。(四)考生应于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凭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5)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不及物动词考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将于12月23日举行(开始时间为8:30,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2.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指定的考试地点。(二)复试复试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是研究生录取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信息。1.复试时间:2020年3-4月。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具体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语听说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4.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除外)需加试两门本科课程进行复试。附加课程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的附加部分。5.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复试。(三)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发〔2010〕2号)的规定执行。七。录取(1)我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研究生在拟录取前,必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3)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予修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4)应届毕业生和届时可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考生。录取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八。学费及奖学金政策(一)学费标准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汉语)和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研究生为10000元/年。全日制MBA 6万元,全日制MPA 4.5万元,全日制法律与社会工作硕士4万元,全日制教育硕士3万元。㈡奖学金和赠款1。我校建立了多元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学科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补助、特别扶助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2.为了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学校为新生设立了学业奖学金。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当年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数学试行优秀新生奖学金,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的基础学年内,除上述奖学金外,再额外奖励2万元/生·年。3.为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投身科研,学校还设立了出国(境)访问“启航计划”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研究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等专项资金。4.除了学业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外的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都可以享受。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资格、资助金额、发放方式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九。就业导向的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到定向单位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入学时不转移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由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有权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XI。其他事项(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2)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图书业务。(3)研究生不允许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有出入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5)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直接联系相关招生院校(详见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 Page.htm)(六)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345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9-82283026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来源|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今日编辑|葛震钱浩楠编辑|付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