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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的招生章程

重庆理工大学的招生章程

重庆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规定

总则: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科技大学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科技大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

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

3.国家标准代码:11660

4.办学层次:硕士,全日制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

6.学校地址:

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洪光大道69号,400054。

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401135。

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盛兴路4号,400050

7.学习地点:

我校2020级普通本科中梁河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就读两江校区四年;其余同学大一在两江校区学习,大二搬回华西校区。(学校保留调整学生就读校区的权利)

8、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前身为重庆工学院,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授予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10.办学条件: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占地面积2272亩,建筑面积近113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0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亿元。该图书馆收藏了近570万册各种文件和资料。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70多个。

教职工2091人,其中省部级人才23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两江学者、巴蜀学者特聘教授、重庆百名学术领军人才、重庆百名海外高层次集聚计划人选等。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28000余人。

二。2020年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1)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将于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2)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保留65个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剂生源不均衡情况。

(3)2020年招生类别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全日制艺术本科。

三。录取原则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招生工作中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学生情况和备案前学校确定。

(二)按顺序批次志愿投档: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和投档顺序,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相应的投档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平行志愿提交批次:学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专业录取

1.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分数(理工类考生依次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指语文、英语、综合成绩)。当考生的投档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调剂到该省(市、区)招生计划中未满员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直至满员。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专业志愿在线1: 1录取计划”的录取规则。

3.江苏省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要求是:B+B(选考科目)4C(必考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投档后的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对进入投档的考生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江苏省投档原则录取,仍相同时,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

(五)申请条件

1.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但大一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材料、化学制药、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我们学校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

(六)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机械(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电子信息(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制药(含药学)、化学制药(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工商管理(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含金融

(七)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其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市、区)招办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和外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1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2.热线。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组成。招生委员会有一个招生办公室。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组织实施。

重庆科技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五、学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费标准

1.各专业本科学费每学年约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

2.住宿标准1200元/年。

上述收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市、区)招生计划、重庆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等公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分制收费经批准的,退款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设置

奖学金类别: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学生综合奖学金(30%享受):400-1200元/人/年;

4.梅花奖学金:5000元/人/年。

奖学金类别:

1.校内助学贷款:本科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2.生源地贷款:本科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赠款:

1.国家助学金:面向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300-4300元/人·年;

2.校内困难临时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3.新生特困津贴:500元/人;

4.金钟衡奖学金:5000元/人·年;

5.程刚资助:4000元/人·年。

不及物动词录取和审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学校在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学校在初审过程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学校确认属实后,报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新生因生病、创业、参军等原因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招收学生,不享受在校生或已退学学生待遇。

七。联系部门、电话号码、传真、网站和电子邮件。

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补充条款

(一)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重庆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各种媒体摘编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理解错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2)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3)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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