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资讯 > 高等教育 > 考研政策

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

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

受疫情影响,山东高校春季学期推迟,整个学期缩短不少。那么问题来了,没住多久的宿舍怎么收费?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入住的学生,学校将按月退还住宿费,多收的部分在学期结束后退还给学生。在校实际停留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各校根据学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予以退还。”。

近日,山东多所高校发布住宿费退款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济南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交通大学、山东管理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8所高校在通知中明确了宿舍退费政策。有些学校,像山东管理学院,也说了:这学期返校的,免收在校期间住宿费,这学期(5个月)交的住宿费全部退还。

山东艺术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学校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收取住宿费。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入住的学生,学校将按月退还住宿费,多收的部分在学期末退还给学生”。基于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我校春季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住宿费全额退还,具体退还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已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正常情况下由学校按学年价格的一半退还(即退还5个月住宿费)。比如某同学2019年9月份交了800元的学年住宿费,这次费用退了400元。

2.通过入学时学校发放的“一卡通”银行卡退款。银行卡丢失的,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学生本人银行卡(ⅰ类卡)的账号,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上报学校财务部。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只缴纳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住宿费。比如某同学2019-2020学年应该交800元的住宿费,但没有交。这一次,他要交400元的住宿费。

联系电话:8652255 86423699石老师。

财务处

2020年6月5日

山东管理学院

二级学院,同学们: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还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规定,“学校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入住的学生,学校将按月退还住宿费,多收的部分在学期末返还给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各校根据学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予以退还。”

根据通知精神,本着关爱学生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凡入住学校公寓的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已缴纳的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免收在校期间住宿费,本学期(5个月)已交住宿费全部退还。

毕业生应在6月30日前完成退款;其他年级学生将在本学期结束后完成退款。住宿费会退还到学生在财务部登记的银行卡里。请检查一下。

联系电话:88617729张老师

财务处

2020年6月5日

暨南大学

关于退还本学期住宿费的通知

所有在校学生:

由于疫情原因,学校经研究决定退还本学期住宿费,住宿费将直接返还到学生在支付平台注册的有效农行卡中。为顺利完成退款工作,如学生在支付平台注册的银行卡(农行卡)有任何变更,请于2020年6月3日18: 00前登录支付平台进行变更。新注册的银行卡号必须是本人名下有效的农行卡。

2020年6月2日

山东师范大学

各学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和学分学费退还事宜通知如下。

1.退还住宿费

(一)相关说明

《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字〔2018〕98号)规定,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我们学校的住宿费是按学年收费的。2019年9月,收取2019-2020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住宿费。

(2)住宿费的退还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指出,“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入住的学生,学校将按月退还住宿费,多收的部分在学期末返还给学生。实际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各校根据学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予以退还。”

根据文件精神,本着关爱的原则,经学校决定,凡入住学校公寓的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在校期间住宿费减免,本学期(5个月)住宿费全部退还。2019-2020学年未缴纳住宿费的学生除外。

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6月10日前完成退费;其他年级学生在6月30日前完成退款。返还到学生在财务部登记的银行卡上。

第二,学分学费

(一)相关说明

根据2019年7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学分制收费改革的相关要求,从2019-2020学年开始,我校将学分制收费由原来的“学年预缴,下学年结算”改为“专业报名费、学年学费、学期学分学费”。2019年8-9月,《2019-2020届2016、2017、2018届本科学生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说明》和《2019-2020届新生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说明》相继下发。按实缴收取2019-2020年专业注册学费和第一学期学分学费。

2020年1月,全国爆发冠状病毒肺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生暂时无法返校。学生选课后,老师的授课由线下改为线上。5月22日至28日,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组织学生错时错峰自愿返校。但是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的学费还没有收。

(2)收取学分学费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指出,“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按本学期所修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和注册学费”。经研究,学校将于6月1日起开始按年级收取“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费”。

1.收费范围

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

2.充电时间

毕业缴费时间为6月1日至6月5日;2017级、2018级、2019级缴费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5日。

3.付款方式

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统一缴费平台”进行缴费。详细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

第三,落实各项助学政策。

学校将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韩彩〔2020〕3号)要求,全力落实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各学院(系)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及时得到资助。具体情况请及时向学生处和研究生处反映。

财务处

2020年5月30日

山东交通大学

根据2020年5月21日下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2020年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没有入住的学生,学校会按月退还住宿费,多收的部分会在学期末退还给学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生住满一学期的,住宿费按月收取,住满一个月以下的不收费。根据学校上级文件精神,现定于本学期结束后退还所有学生超额住宿费。现在,可能的住宿费解释如下:

1.对已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学校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价格退还给学生(即退还5个月住宿费)。

2.对于已经交了部分住宿费的同学,多退少交。2019年9月,我校已按照每人800的标准收取2019-2020学年学生住宿费。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年11月,调整收取学生住宿费差额,但仍有部分学生未能补足住宿费。财务部统一计算了差额。例如,2019年9月,张先生以800元支付住宿费,2019年11月,住宿费调整为1100元,但张先生一直未补齐费用。结合这笔退款,应退还该生5个月住宿费,即250元(800-1100+1100/2)。

3.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应缴纳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住宿费。例如,李同学应该为2019-2020学年支付1300元,但李同学没有支付这笔费用。这次要交650元的住宿费。

联系电话:80687060徐老师的王老师。

财务处

2020年5月28日

项目物流退款说明

饮用水直接预付款:6月2 -21日9:00-11:00,14:30-16:30,持水卡到3号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退款。如果你需要,请把卡片寄给你的同学或老师。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15725124481,80687972。

空调整租房押金:6月2日-21日9:00-11:00,14:30-16:30,携带遥控器空到3号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退费。联系人:张淑琴,公寓1-4、15-17,电话:13853128950;张公寓5-14,电话18660426321。

在开水房、公共浴室1号、11-14号公寓洗澡预付款:6月2 -21日9:00-11:00、14:30-16:30,到开水房办理退款手续。联系人:褚振,联系电话:15306371515。

2号公共卫生间浴卡预付费:到2号公共卫生间一楼大厅办理日退。联系人:丁,联系电话:1566577707。

根据智能电控系统得出的数据,宿舍电费将与住宿费一起退还。

后勤管理处

2020年5月28日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实行学分制的高校按照学生本学期所修学分收取学费。今年受疫情影响,未入住的学生按月退还住宿费,2020届毕业生的班级课本费按实际使用情况退还。

第一,收取学分学费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学费按教务处提供并经学生认可的实际学分收取。经请示校领导并报教育部门同意,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费将于2020年6月2日起以银行批量扣款方式收取。各学院必须通知每个学生,将学费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卡。需要更换卡号的同学,由学院统一向财务部收费科提交。学生可登录“山青金融”微信官方账号中的“报名缴费”模块,查询应缴学费金额。

二。住宿费和教材费的退款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款明细和2020级教材退款明细将于6月2日发放至各学院。请各学院通知所有涉及退款的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并于2020年6月10日前以电子形式反馈至财务处收费科(邮箱:cxz@sdyu.edu.cn)。财务部汇总信息后,按照鲁教财字[2020]2号通知的要求,在学期结束前退还费用。

三。相关要求

学费收缴及相关退还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好学费收缴及学分退还工作专班,切实做好通知和信息核实工作,争取学费有序收缴和退还。学生处(部)、教务处、财务部、二级学院将尽最大努力沟通解惑,确保学分学费的收取和退还工作如期完成。

电话:58997376,58997227

电子邮件:cxz@sdyu.edu.cn

财务处

2020年5月27日来源:闪电新闻记者张洪波编辑:陈芳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1656102.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