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8日,山东已有28所高校发布通知,明确住宿费退还标准。其中,21所高校明确,无论学生是否返校,都将退还住宿费。另有7所高校发文称,学生住宿费按“实际发生原则”收取。
大多数学校都规定了退款时间。
记者梳理发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科技大学、齐鲁工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济宁大学、山东女子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济南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青岛大学。不仅如此,大多数学校还规定了住宿费的退还时间。
例如,6月17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发布通知称,本着关爱学生的原则,学校决定免除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住宿费,已缴纳的费用将全额退还至学生在财务部注册的银行卡。学校会在6月21日前完成退款。
6月16日,齐鲁工业大学发布通知称,经研究,该校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将在5个月内全额退还。通知明确,本学期无论学生是否返校,一律退还全部住宿费(5个月);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在毕业前完成退费,其他年级学生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退费。
6月9日,青岛农业大学发布通知称,凡入住学校公寓的学生,本学期退还全部住宿费(5个月)。
不足一个月不收费。
记者注意到,在发布住宿费退还标准的28所高校中,另有7所高校,分别是山东交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滨州医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山东理工大学、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烟台大学,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
比如6月11日,山东农业大学发布通知称,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期间,住宿费按学生在校实际天数按月(30天)收取,不足一整月(30天)不收住宿费。
6月10日,山东理工大学发文称,经学校研究,本学期按5个月150天的标准计算每日住宿费,对未入住的学生全额退还本学期住宿费;本学期住宿的学生,扣除实际住宿天数乘以日住宿费标准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毕业生在学生公寓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非毕业班在本学期结束后返还。
6月4日,烟台大学发布通知称,根据文件规定,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将按5个月退还住宿费;住校不满一个月的,不到半个月不收费,超过半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住宿费。由于住宿费退款涉及人数较多,学校会分批办理退款。
5月28日,山东交通大学发布通知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学生住满一学期的,住宿费按月收取,住满一个月以下的不收费。通知指出,对于已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学校将按学年费用的一半价格退还给学生(即退还5个月的住宿费)。(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