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要求
转学考生除满足我校2022年硕士招生简章的申请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A区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不同学科可授予学位的专业,可在相应专业的一级学科内跨学科调剂)。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业)、经济学的综合能力可以视为相同;数学(农业)和化学(农业)可以看作是一样的。
5.非对等候选人;
6.报考第一志愿护理专业(指体育教育硕士、中医硕士、中西医结合硕士和中医硕士、工程护理专业,下同)的考生,须达到护理专业转入地区所在学科门类(类别)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一、自愿报考非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地区对应的非护理专业学科(类别)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体育教育专业硕士、中医专业硕士、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和中医专业硕士,以及勤工俭学护理专业之间的调剂,按护理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首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初试成绩达到调入专业和调入地区调入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互转,但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专业。在我校转MBA、MPA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网上认证。
一、自愿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本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入该计划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转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转入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单独考试的考生(含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不允许调剂。
11.转入我校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要求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考取小语种四级。
12.非全日制研究生调剂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第二,配药程序
(1)转学到我校
1.调剂网开通后,符合全国复试基本条件、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网上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审核通过的考生经招生学院(所)复试后参加本单位复试;
4.复试通过的考生由学院(所)网上录取。
注: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复试,否则责任自负。
(2)转学到校外。
1.转学考生向第一志愿专业所在院校(学院)提交书面转学申请表(包括姓名、专业、院校(学院)、准考证号、转学原因等)。);
2.学院(所)同意学生转学的,由学院(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保存在本单位;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信息系统”填写调剂信息。
不在第一区线,而在第二区线的考生,可以直接网上调剂;我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可直接网上调剂。
以上程序和要求如与教育部2022年招生文件规定相抵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