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原则
1.本定额指标适用于新开发的住宅项目。如果项目需要进行结构超限专项审查,或者产品特性明显与此表不符,如酒店、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学校等。,由于差异较大,允许在建筑方案确定后,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前,单独确定造价指标。本文件附表中的钢筋指标不包括型钢和预应力钢筋。
二、结算图纸
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
三。上部指示器的说明
1.指数计算:
上部钢筋指标=上部结构钢筋用量/上部结构面积;
上部混凝土指标=上部结构混凝土用量/上部结构面积;
有地下室的建筑:指标计算范围见附图;无地下室的建筑:本指标从基础/承台顶面开始计算,个别工程因填土较厚,在0.000中增加防沉板时,本指标从0.000开始计算。
2.上层建筑面积S=单体建筑面积S1+可扩展建筑面积S2
单体建筑面积S1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可扩展建筑面积S2的计算原则如下:
表3.房屋总高度h是指从室外地面到主屋面板顶部的高度。
4.指标的适用条件:
别墅、叠式别墅的高度以图纸为准;其他产品的高度以2.9m为基准。
5.定额指标包括楼梯、飘窗、空调节板、立面装饰线、檐沟、阳台、屋顶电梯间、屋顶女儿墙等。不包括构造柱、圈梁、门过梁、窗台压顶、墙体拉结筋等次要构件钢筋、马凳钢筋、垫铁等构造措施钢筋;它不包含复杂屋顶形状的框架。
6.指数调整原则:
与参考楼层高度相比,建筑楼层高度每增加或减少0.1米,钢筋指数增加或减少1千克/米,混凝土指数增加或减少0.005米/米..
别墅两层时,钢筋指标增加3kg/m,混凝土指标增加0.010m/m..
赠送面积:补强板率小于15%,应按补强板面积计入结构面积。该区域钢筋为10kg/m,混凝土为0.10m/m,调整后的钢筋和混凝土定额按下式计算:
钢筋极限b =[a *-10 * S1]/;
混凝土极限b =[A *-0.1 * S1]/;
上式中,A是表1和表2中的极限,S1是面片的面积,S是不考虑面片的结构面积。
外墙全现浇时,钢筋指标增加1kg/m,混凝土增加0.01m/㎡。不建议多楼层做全混凝土外墙。
现场类别与附表不同,现场类别为三类工程,钢筋指标增加2.0kg/m,混凝土指标增加0.01m/m;/m;若场地类别为ⅳ类,钢筋指标增加3 kg/m,混凝土指标相应增加0.02m/m。
原则上,没有转移结构。当建筑空需要安装时,转换层高度小于等于2层时,钢筋指标增加2kg/m,混凝土指标增加0.01m/m/m,转换层高度大于等于3层时,钢筋指标增加4kg/m,混凝土指标增加0.02 m/m。
PC用于工业工程时,预制率≤20%,塔架钢筋指标增加2kg/m,混凝土指标增加0.02m/m;20%≤预制率≤30%,塔钢筋指标增加3kg/m,混凝土指标增加0.03m/m。
高度大于60m的结构:当基本风压超过附表中50年一遇的风压时,当基本风压增加0.1KN/m时,
钢筋增加1kg/m,混凝土增加0.005m/㎡;当基本风压> 0.8 kN/m时,结构指标另行约定。
附表一和附表二适用于剪力墙结构。当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时,配筋指标将提高2.0KN/m2。
下列情况下,定额指标另行约定:当设防烈度为6度、7度的建筑高宽比大于8时,设防烈度为7度、8度的建筑高宽比大于7;型钢和预应力钢筋的用量;地面粗糙度为A级时;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房屋;当竖向受力构件不能布置时,设置转角窗。
四。基底指示器的解释
1.指数计算:
地下室钢筋指数=+0.00及以下结构钢数量/相应的地下室结构面积。
地下室混凝土指数=+0.00及以下/相应的地下室结构面积。
该指标包括承台、底板和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不包括桩基和垫层。
2、地下室结构面积s:
地下室建筑面积:塔楼标准层竖向构件外轮廓线围合面积为地下室所有楼层之和。
塔楼非地下室建筑面积:地下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入口匝道建筑面积,再扣除塔楼地下室建筑面积。
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当地人防部门核定的人防建筑面积。
地下室结构区域包括可扩展结构空空腔区域。
基底指数的计算范围见下图。
地下室计算范围3.指标的适用条件:
抗浮水位标高:室外地面以下0.5m。
适用的人防抗力指数等级:核6级或正常5级。
指数适用基础类型:墙下桩基。
带地下室的别墅产品采用非塔楼面积指标。
4.指数调整原则:
地下室顶板每增加或减少0.1m,钢筋指数增加或减少1.5kg/m,混凝土指数增加或减少0.01m/m..
单层地下室无塔基础采用单基础/条形基础时,钢筋指标增加5kg/m,混凝土指标增加0.050m/m;/m;非塔基础采用筏形基础时,钢筋指标增加10kg/m,混凝土指标增加0.100m/m..单层地下室塔楼采用筏板基础或整体式桩筏时,钢筋指数增加30公斤/米,混凝土指数增加0.40米/米,钢筋指数增加20公斤/米,混凝土指数增加0.30米/米..二层地下室结构指标附加值是单层地下室的一半。当采用局部桩筏时,根据局部筏和整体筏的面积比,钢筋和混凝土的指标可相应增加。
如果地下室有局部夹层,夹层不计入地下室结构面积,该区域钢筋为20kg/m,混凝土从地下室钢筋/混凝土总量中扣除0.2m/m。
与全埋式地下车库相比,半地下车库的指标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与第4.3条不同,指标另行确定。
当地下室层数为三层及以上时,二层地下室钢筋指标为10kg/m,二层地下室混凝土指标为0.1m/m。
如按当地惯例地下室不需设置结构防水板或筏板,单个地下室钢筋指标可降低30kg/m,混凝土指标可降低0.20m/m;两层地下室钢筋指标可降低15kg/m,混凝土指标可降低0.10m/m..
表1表2表3表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