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普及时,它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
近日,河南郑州某小区发生电梯故障。一名70多岁的老太太被电梯门夹住拖上来,当场死亡。据悉,该电梯多次出现故障,家属表示,该小区电梯已使用十多年,涉事品牌电梯目前在市场上无销售。事故发生后,电梯维保、电梯管理,以及电梯故障造成的一系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和责任如何界定?律师说,如果事故是电梯自身产品缺陷造成的,电梯厂家就要承担责任。受害者可以向电梯制造商或电梯销售商索赔。如果说是电梯维保人员有过错或者过失,造成电梯事故,造成乘客死亡,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民法规定,物业单位和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居民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受害人有权向物业单位提出赔偿请求。电梯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找出以往的电梯事故并不难。电梯事故频发,不是偶然或偶然可以解释的。严格的出厂检验,规范的日常使用,定期的日常维护,应该成为一种常识。然而,面对频繁发生的电梯故障,很多人都表示了不满和担忧。什么情况下电梯可以报废再更换?律师: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规规定电梯报废的时间和期限,但是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的技术条件。也就是说,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等13个电梯主要部件出现机械损伤或断裂时,可以申请报废。如果通过维保或自检,发现电梯仅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或更新电梯的,小区业主应向物业公司提出更换电梯的书面申请。众所周知,电梯安全的背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生产、运行、维护和使用。郑州电梯事故无疑给责任方再次敲响了警钟。如何普及安全常识,守住安全底线,防患于未然,还是需要我们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