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规范,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标准。相关规范如下:
一、电梯井
1.电梯井应该完全关闭,以防止火势蔓延。安装时要用无孔壁完全密封,只有特殊情况下的开口,如落地门洞、通风口、通风孔等。,是允许的。
2.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必要防止电梯竖井中的火势蔓延,但是竖井可以部分关闭,以提供人员所需的周围墙壁的高度。
3.通向电梯井的通道门仅限于安全人员的安全使用和维护,不能用于其他情况。此外,电梯通道门的开启方向不得朝向电梯通道。
4.电梯井中应适当保持通风。建议通风口面积为井道截面的1%,井道结构满足要求,能承受特定情况下的荷载。
二、机房和滑轮
1.电梯的主机和附属设备应专门设置在一个房间内,房间结构应配备齐全。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靠近。
2.根据前提条件,在井道顶层空和轿顶上方安装由对重导向的导向滑轮和单绕双绕导向滑轮。
3.通道内应设置永久光源,通道不应在个体空之间通过。要设置楼梯进入机房,如果楼梯不能使用,可以设置符合使用条件的梯子。
4.机房要能承受设定的负荷,寿命长,耐用,不脏,不积尘,足够防滑。
第三,落地门
1.在指定位置设置无孔层门。当层门关闭时,过梁和地坎与门扇之间的间隙应较小。对于客梯,间隙不应大于6mm,货梯,间隙不应大于8mm。磨损的最大间隙值为10mm。
2.层门的门框应在使用寿命内不变形,具有相应的耐火性能,能承受一定的垂直作用,并有一定的机械强度;
3.厅门表面不允许有大于3毫米的凸起或凹陷,以避免厅门运行过程中的剪切危险。
安装规范详见《电梯制造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自动扶梯和制动人行道制造安装规范》GB 16899-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