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商报讯4月27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介绍了教育系统实施职业教育法的考虑。陈强调,新《职业教育法》回应了社会和群众的重要关切,开辟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通道。
陈说,长期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一个普遍的认知,即职业教育是一种低层次的教育,学生的上升渠道并不通畅和宽阔。修改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招生培养与高等职业学校一体化;实施职业教育的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方式,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新职业教育法除了在本科层次设置职业学校,还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和初级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两个方面预留了空探索的余地。这说明职校生不仅可以读专科,还可以读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生的发展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