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核心组织,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家庭教育不再只是个人的私事,而是社会保护和国家监护的法律规定。
近日,杨凌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工商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原则,界定了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情形,列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内容,细化了实施。
下一步,杨凌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实施意见为新起点,延伸检察职能,加强部门联动,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检察支持和法律保障。
来源:杨凌检察院
【来源:咸阳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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