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47所高校通过了评估。
2018年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于5月26日在杭州召开。13所高校城乡规划专业通过委员会评审,其中12所高校通过复评,1所高校通过初评。
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始于1998年6月,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六次土木工程专业评估之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的规定,专业评估的目的是加强国家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城乡规划行业与城乡规划教育机构的衔接,切实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基本原则。推进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建设,不断完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使学生获得成为合格城乡规划师所必需的全方位培养;在保证城乡规划教育基本质量的同时,为国际上对同一专业的评估结论和相应学历的互认创造条件。
评估分为申请与评审、自评、检查、评审与评估结论、申诉与复议五个部分。评价结论可分为四类:评价通过(合格资质有效期6年)、评价通过(合格资质有效期4年)、评价基本通过(合格资质有效期4年,两年后以中期检查为准)、评价未通过。
全国共有16所高校申请参加2018年度城乡规划考核。经评估委员会审查,其中13家同意评估申请,接受其自我评估报告,并派出检查组对自我评估报告中的问题和关注进行实地检查。最终,经过委员会投票,Xi建筑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和硕士生通过了复评。华侨大学通过本科复评和研究生初评;湖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云南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已通过本科复评;大连理工大学通过研究生复试;河南城建学院通过本科初评。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47所高校通过了评估。
据统计,同时通过本科和研究生评估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高校有东南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Xi建筑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安徽建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中南大学等清华大学城乡规划硕士通过评估;通过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学评估的高校有20所,包括中山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北京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大学、湖南城市学院、吉林建筑大学、云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城建大学、长安大学、郑州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厦门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河南城建学院。
附件:
备注:
[1]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有效期为2006年6月至2010年5月。
[2]南京大学本科学历有效期为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
[3]评估结论基本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