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教师资格证对普通话有一定的要求,不同地区或不同教师等级对普通话的标准要求不同。
不同地区的普通话标准
北京、山东、天津、黑龙江、广东等地教师资格证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在安徽、重庆、辽宁、吉林、山西、河北、甘肃、宁夏、浙江等地,需要达到中国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科目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在海南、江西、福建、河南、湖南等地,汉语教师作为第二语言的汉语、普通话的教师资格证要达到A级及以上,其他科目要达到B级及以上。
上海:应达到国家语委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B级及以上标准。
四川:申请高中、初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及以上;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应达到三级以上。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内蒙古: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母语非汉语的,应当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江苏:应当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B级及以上水平,其中汉语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当达到A级及以上水平;配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要达到一级水平。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提倡使用普通话,不要求普通话证书。
青海: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母语非汉语的申请者应达到三级及以上,其他申请者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汉语学科和幼师类申请者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西藏:普通话合格。
新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的B级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不同教师级别的普通话水平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B级及以上。
3.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要求A级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要求B级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