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8月3日,记者获悉,教育部近日研究形成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表示,为适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的新形势,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研究形成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了六种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职业。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应工作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进行考试。
以上六种职业分别是:教师;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和主持人;话剧演员;国家工作人员;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影视剧表演类专业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专业;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应进行测试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职业外,其他社会成员均可自愿报考。港澳台人员和在内地学习、工作、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外国人,可自愿报考。
同时,条例规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为其师生提供必要的检测服务。
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等级标准,由测试机构出具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分为三级,每级又分为A级和b级,一级A级必须是国家检测机构认可的,一级A级以下由省级检测机构认可。
《规定》指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书》行业标准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办。可以通过全国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检测结果,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规定》,考生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测试结果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测试机构申请复核。检测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记者冯琦编辑苗陈霞校对李世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