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苏宇
12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规定》明确,取消测试间隔要求。以前人工测试的资源有限,有规定“两次测试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随着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通过计算机辅助测试和信息化管理,效率大大提高,本次修订删除。
《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测试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语言文字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测试机构的职责。规定普通话一级必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可,一级B级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可,并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改为国家测试机构,增强了专业测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明确不同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完善权利保障和法律责任。对首次检测人员和检测人员的权益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对检测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规定》还建立了考生申诉机制,规定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并明确提出复核申请的时间、受理单位、受理和作出决定的时限等。
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便民措施。取消两次测试之间的间隔要求,扩大测试服务的供应;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考生可以就近报名,然后根据实际需要报名;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加强对特殊人群的语言测试服务;明确在中国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士和外国人可自愿报考;增加电子证书的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修订制定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测试队伍管理办法、视障和听障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完善测试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针对性培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测试管理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