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的分类,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构成,包括:
直接成本单价
直接成本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组成。
目前,单价是根据现行预算定额的人工、材料和机器消耗标准、预算价格和可获得的直接费的价格调整确定的。
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均按现行计算方法计算,并计入其他相应价格,这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编制方法。
部分成本单价
部分成本单价只整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综合单价根据综合单价公式确定。
综合单价对应的是图纸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项目的实物量计价表相同。一般这部分成本是非竞争性成本。
脚手架工程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履约担保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综合费用项目。,这是部分成本。
目前我国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预算法计算,套用定额和相应的调整文件,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自由报价。
全成本单价
整个成本单价由直接成本、非竞争性成本和竞争性成本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由工程量清单、措施费和暂定金额组成。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组成,措施费由各措施项目费组成:暂定金额为不可预见费,包括工程变更和零星项目。
总造价单价合同是典型的、完整的单价合同,项目开发可以形成独立的分项编制。
本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以说明。
工作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结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