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司〔2022〕4号)、《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一.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负责领导和监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决研究生复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理实施方案,严格做好复试录取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学院)要严格落实上级、属地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布置、卫生消毒、防疫物资、模拟演练等工作。确保人员和场所的安全。
3.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保障工作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的复试场所保障、网络带宽保障、复试设备供电保障、防疫物资保障、工作人员出入校园等工作。
4.各学院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我院复试计划,组织我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我单位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工作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5.每个学科(门类)、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复试题进行排序并制定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记录复试全过程并给出复试结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应由学校保管,任何人不得更改。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复试视听资料经复试组长、学院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盖章后,妥善保管在学校保密室备查。
二、招生计划
1.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2.学校的学术类招生计划可以调整为专业学位,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能调整为学术类专业。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不能互相调整。
3.各学院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原则上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过程中如有调整,应根据学生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并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4.被录取的考生保留录取资格,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三、复试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理
1.坚持安全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坚持科学选材。积极遵循和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采取多元化考试方式,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遵守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测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流程和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4.坚持客观评价。各类考核结果原则上要量化,有明确的分标准和结果。
5.坚持保密原则。一定要把各个环节和人员安排的保密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复试成绩1。我校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基本要求(国家线)、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2.报考条件相同的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线在我校同一招生院校是相同的。
3.对于一本上线志愿数量充足的招生专业,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专业复试成绩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资格审查
1.各学院要采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两认”(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名数据库、学籍数据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防止“代考”。
2.复试前,各学院按照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考生需在复试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校历年学业成绩单)、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测评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网站。以上证件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复试结果无效。
3.各学院如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异议,须及时向研究生院反映,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如果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其复试成绩无效。
4.符合初试总成绩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学校通知要求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被征集服现役退役后,符合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后参加“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并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15分。
加分不累加,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男(女)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明、入伍前学历证明等原件材料的扫描件。
(四)复试表1。我校各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全校统一选用教育部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统筹安排,精准防控,防止聚集,有序进行。各学院要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利、有序、稳定。
2.复试过程中要做到“一个平台”、“两台电脑”、“三个随机”,即全校使用中国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准备两台电脑或手机,同时具备上网和摄像、拍照、录音功能。第一个座位放在考生座位前面,第二个座位放在考生后面45度,保证监控范围覆盖第一个设备的显示屏和考生的头、背、背部。复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考生所在评委组、随机抽取复试题的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各学院要牢记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应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本位试题,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评(含外语听说测试)和同等学力测试,还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体格检查等环节。复试环节通过面试方式进行,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
基础知识考试必须客观评价考生,考试科目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各学院订购适合在线考试的“项目式”题库,根据总题量、难度等因素制定量化评分标准。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
主要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基础知识、科研活动、培养潜力和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理论、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言谈举止、表达礼仪、专业外语和英语口语能力等。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通过考核过程中的专项问答和综合表现来考察的。外语听说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
各学院在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的考核。要通过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过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3.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4.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同等测试对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至少选修两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主要本科课程。同等学力考生负责加试,加试方式由各学院确定。每科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同等学力加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附加测试科目不得与初始测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6.新生报到时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将针对各专业考生具体安排,分批组织,有序进行网上远程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整工作要求
(一)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考试全国初试成绩和调剂专业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类别内。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
5.志愿填报第一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出该类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护理专业转入地区所在学科类别(门类)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一、自愿报考非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地区对应的非护理专业学科(类别)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工科专业之间调剂按护理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首次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在符合调剂专业硕士学位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初试成绩达到调剂专业和调剂地区调剂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专业。
7.第一次报考法学硕士专业(非法学)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本专业。
8.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9.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每次开放配药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报考我校初试相同专业、相同科目的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不是简单的根据考生提交志愿的时间顺序等非学术性标准进行调整。
(3)数学一、二、三,英语一、二可以向前转,不能向后转。比如数学一可以转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转英语二,反之亦然。数学和经济学综合能力(396)算是一样的。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本系统录取的考生将作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动词 (verb的缩写)入学要求
1.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质量优于数量”的原则,努力提高研究生录取质量。
2.各学院根据公式计算考生总分。
考生总分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N=考生第一次专业考试各科满分之和/100。
3.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根据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进行排序,研究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4.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按相应招生计划录取;1.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分排序,按相应招生计划录取。
5.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
6.复试、同等学力加分考试、思想品德考核、心理素质考核、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根据招生计划和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8.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应在其网站开设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其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审结果、复试结果、总成绩等。),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并准确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和总分。
9.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清单如有变更,应说明变更部分,变更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10.复试期间,学校成立了专门的督导检查组,在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督导检查。
1.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透明。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各学院要在复试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拟录取考生的导师。实行导师安排,应当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充分尊重考生和导师的意见,不得平均分配或强行摊派。
2.各学院要选派有经验、专业、公正、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复试流程,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3.各高校要做好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和保护工作,加强对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怀和帮助。对不具备网上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考生申请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4.在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针对特殊异常情况,如考生因身体不适无法继续考试、网络堵塞影响正常考试、网络长时间中断、通信设备软硬件故障、因故停电等。,各学院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复试期间,视情况进行补考或其他处理。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以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的完整性。对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新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积极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学校及相关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咨询电话、咨询邮箱等及时宣传解读政策。,推送相关信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8.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处理,确保复试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电话:0532-86057150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7195
(来源:山东科技大学)
编辑:白天
审核:周宇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