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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中国唯一一所位于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名单。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马来西亚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景优美,已成为中国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今年,我校共有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239个,专业学位83个,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统招考生、免试生、专项计划毕业生)约5700人。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本计划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录取人数、生源质量、上线考生人数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各院系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别

(1)研究生按学习风格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可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研究生按照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021年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在职定向员工。

三。学制和修业年限

硕士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学习期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学习期限是指具有学籍学生的学习期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动词 (verb的缩写)应用条件

(一)招收免试推荐研究生的条件

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招生简章(含硕士生和直博生)。

(二)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其他应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③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满2年(毕业时间至录取日期,下同)及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须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个附加条件:A、修满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教学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 .只有提供大学英语四、GMAT、托福、雅思、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的证明(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或以上),才可以同等学力(不包括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的同等学力)申请学士学位。

④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非法学)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满足1中的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满足1中的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项目管理[代码125602]、旅游管理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的要求。

②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大学毕业,符合我校相关学历要求,具有与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同时,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的要求。

②西医五年制临床医学或与报名专业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临床专业学位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不得报考。同等学力的人可以报考医学学位硕士,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以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LLM(非法学)、LLM(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以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须符合1中的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适当降级、单项统一阅卷(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的方式招生。本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模式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模式专业。

为防止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保证各招生专业间的均衡性和合理性,我校2021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限报5个。请相关考生早做打算,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1年,我校将在新疆招收40名左右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确切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考生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基本条件外,还应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新疆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符合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高职)的毕业生、学生和新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其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批准入伍书和退出现役证明。

不及物动词登记

(一)推免学生报名

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招生简章(含硕士生和直博生)。

(2)所有候选人的登记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考研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或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特别提醒:部分考点尽量网上确认。请关注考点公告。

1.在线注册要求

申请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在线预报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注: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以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型)的考生必须为其“报考类别”(就业型)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考生网上填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报名,错填网报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再逾期报告,也不再修改注册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方式和计划余额,并按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如实填报学业,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2.在线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免试报考人员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报考点指定地点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发。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取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再修改,因考生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无法进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自己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对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我校预计将于2020年10月25日前后公布2021年免试招生人数及所有院系可录取剩余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届时,敬请各位考生登陆厦大(http://zs.xmu.edu.cn)招生办网站了解,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规划或调整报考的学院(系或专业),最大限度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考试

1.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查询,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查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指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xmu.edu.cn)查阅)。因未及时认证而未通过认证或未提供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经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厅审核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大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以及邮件附件名称,请用“青年骨干计划”+考生姓名+“报名表”命名)。未按时提供《考生报名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大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以及邮件附件的名称,请命名为“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姓名+“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明”)。未按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4.报名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大招生办:www@xmu.edu.cn。以及邮件附件名称,请用“研究生批准证书”+考生姓名命名。未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5.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6.我校将在复试阶段严格审核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

7.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外,被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项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须向我校转送以下个人材料:

(1)新生必须将档案转到我校。

(2)报名前人事档案已存入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按以下条件提交相应材料:a .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移表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 .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3)入学前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a .档案存放地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档案简单保管证明;b .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期离职证明;c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明。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院系将认真核查,如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八。检查

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初始测试:

相关专业及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http//:zs.xmu.edu.cn)。

审判时间: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将于12月28日举行(详见准考证)。

试用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通过笔试、面试、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历背景、业务素质、操作技能、英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至少选修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加试笔试。附加测试科目不得与初始测试科目相同。

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明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今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及各专业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招生办及各部门网上通知。

九。准许进入

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方式、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以及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确定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补充规定》执行。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被定向就业类录取的研究生,录取前应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其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此,如果考生不能复试或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一般5月中旬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拟录取结果。正式录取通知书会在6月中下旬寄出。具体录取原则以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为准。

X.身体检查

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通知。

XI。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NDRC价格〔2013〕887号)和教育部、福建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和第一学年缴费标准确定如下: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奖励和赠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助”、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完善的奖学金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奖学金的种类有:

1.学术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2.补助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费。分别适用于纳入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大学籍且一直在学校系统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项从2000元/人到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的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多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学生的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可以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学金、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种奖学金、助学金都是学生缴纳相关费用后才发放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需将其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和费用

1.我校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在正常学年内提供住宿。学生报考,住宿费自理。

对已录取为就业定向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安排住宿(在西部地区高校支援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就读的新生除外)。

2.被航空航天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所、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能源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以及化学化工学院(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专业学位研究生,萨本通微纳科技研究院部分研究生,嘉庚创新实验室研究生住翔安校区。其他学院(研究所)的硕士生留在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应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硕士研究生。各校区共享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力量、全校选修课等教学资源。

3.研究生住宿2-6人/间,住宿费每学年800-1600元/人(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都配有卫生间,互联网,空,热水器,保险柜。宿舍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将在入场后公布。

4.直接博士生的住宿及费用请参考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十四。监督、资格审查和违规处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督导部门的监督。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室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业务素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复查。通过审查的人将被注册并获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由我校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3)凡以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五。其他解释

1.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我校会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入学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试中心接受厦门大学报考点报名并负责相关考试工作。

招生办设在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点设在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传真:0592—2180256

电子邮件:zs@xmu.edu.cn网站: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站:http://kszx.xmu.edu.cn

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各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网页,厦门区号:0592)。

16.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文件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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