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郭文军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郭文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非法占有未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郭文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了自己本来的使命,丧失了纪律和法律的底线,对党不忠不老实,想当官发财,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党的十八大后,他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这件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行为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给予郭文军开除党籍处分。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非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郭文军简历
郭文军,男,回族,1964年4月生,吉林通化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拥有研究生学位。
1995年3月任吉林省星火总公司总经理;
2003年8月任延边州政府副秘书长;
2006年3月任延边州政府副秘书长、经委党委书记、主任;
2009年6月任延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1年8月任延边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6年9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吉林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