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只有一所警察学校,就是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在职干警培训业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在1953年10月举办的陕西省司法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2003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司法厅主管成立了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4月的时候获得教育部备案,成为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08年6月学校机构进行了重新调整,学校划归给陕西省司法厅领导,陕西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业务,有高职学历教育和干部培训教育双重职能。
学院的总占地面积为803亩,学院设有五系四部一馆三中心等13个教学及辅助机构,10个高职专业,建成了以公安司法类专业为主的专业体系。学院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5个陕西省省级高职院校重点专业,3个陕西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陕西高职院校“一流专业”的培育项目。
学院坚持立足政法、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理念,致力于培养政治合格且具有理论分析能力、专业实践能力、职业创新能力并能胜任基层政法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应用性、技能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