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三批)》(见文末“阅读原文”相应招聘信息内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国内外高校毕业生。指在国内外高校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且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2.其他单位调入人员。指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且已在北京市就业的人员,包括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3.各岗位均要求相关专业背景,各阶段学历均为国民教育系列;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愿意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5.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并能于2019年底前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
6.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7.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高水平人才优先。
四、应聘方式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三批)(见文末“阅读原文”相应招聘信息内附件2)
2.应聘方法和考核流程
(1)符合条件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第三批)》(见文末“阅读原文”相应招聘信息内附件2),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bjczy.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拟定: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28日16时。根据学校时间安排,须携带能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卡、各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持在校证明),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对面试人员进行评议,根据得分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3)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试讲并评分。
(4)人事处按照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后,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方信息
主管部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10-60515229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编:1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