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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制定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近日,教育部制定并印发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根据章程,该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评估工作。


教育部制定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委员会的具体任务是:

(一)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和政策咨询。宏观研究产业结构变化、就业市场需求、新型就业模式、人才供给等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问题。,研判国内外就业形势,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研究报告,为相关行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和人力资源开发提供咨询和建议。

(2)搭建就业创业供需对接平台。围绕国家战略需求联合开展就业教育指导,促进供需对接、校企合作、学用衔接,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和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组织供需双方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中小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

(3)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开发相关学科专业大学生学业与职业指南,编写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教材,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4)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团队建设。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团队保障机制、能力培养、学术研讨等研究,促进学校与用人单位、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相关工作交流,参与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的评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

(五)开展就业调查和监督。协助教育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跟踪调查和专项督导,分层分类建立高校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毕业生就业情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反馈联动机制。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章程》明确,委员会成员由政府机关、高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专家组成,由教育部遴选,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会员有权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评估,获取人才供需对接信息,实现更高效的供需匹配。同时,遵守公司章程,执行委员会决议,以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以委员、委员身份从事任何影响公正的商业活动或行为。

根据章程,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和委员所在单位应通过各种渠道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各行业指委(专家组)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的日常工作提供适当的经费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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