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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广告治理

1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要求不应区分学科和非学科,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


校外培训广告治理

各部门将对校外培训广告全面排查清理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的有关要求,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分学科和非学科,集中时间和精力全面排查清理校外培训广告,清理存量,消除增量。立即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对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企业进行联合约谈,严厉查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通知》明确,加强广告管控与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协调配合,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活动作为其相关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广告管控与媒体管理的协调配合,加强传统媒体行业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落实相关责任,有效处理以版块(栏目)、软文等形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等问题。加强对国企等单位自有广告牌、广告位的管控,杜绝在铁路、地铁、公交、国有厂矿、公交车站自有广告牌、广告位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形成有效的示范效应。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合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项协调机制作用,完善信息共享、分析研判、重点舆情联合应对等管控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和引导行业自律,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合力。相关部门应当支持乡镇、街道户外广告的日常管理,积极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广告管控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共治效应。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消除误解,缓解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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