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介绍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考试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制定考试试题和命题。按照训考分离的原则,统一固化和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试科目、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和指导考试工作并确定合格标准。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省级以上中心城市和管委会办公室所在地城市。考生在考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注意当地报纸、电台和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医药类:
药事管理与法律法规(药学与中医药联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1)包括药学、药物化学、药效学和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临床药物治疗学和临床药理学。
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
中医:
药事管理与法律法规(药学与中医药联考科目)
中药专业知识(1)包括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
中医专业知识(二)包括中医临床、中成药、方剂。
中医综合知识和技能
每个科目都要单独考试,单独打分。每个执业药师的试卷满分都是1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