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全科医师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姓名或准考证号及本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在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报名时填写。
全科医师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同一专业四门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分专业)之间各科考试成绩不得合并为同一专业。
已参加全科医师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余科目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在有效期内通过单科考试,因工作变动在外地通过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由当地进行数据综合统计,由当地人事部门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举个例子:
1.2003年,考生A报考全科医师考试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考试后通过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004年年度报告考察了全科医生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如果两科都过了,就通过了全科医生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且2003年考生A的成绩已经作废,那么考生A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全科医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科,才能通过全科医师考试。
2.外地考生2003年考生B报考北京市全科医生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科。经过考试,他通过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2004年报考天津市全科医生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如果两科都通过,他就通过了全科医师考试,数据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合成统计。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考生B在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那么考生B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全科医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科,才能通过全科医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