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主治医师考核结果管理办法
主治医师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同一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即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分专业)之间各科考试成绩不得合并为同一专业。已参加主治医师考试者,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在有效期内通过单科考试,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在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由所在区进行数据综合统计,由当地人事部门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示例:
1.2003年,考生A报考了主治外科医生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004年对主治外科医生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进行了测试。如果两个科目都通过了,他们就通过了主治医生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且2003年考生A的成绩已经作废,那么考生A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主治外科医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科,才能通过《主治外科医生》的考试。
2.外地考生2003年,考生B报考北京市主治外科医生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科,考试后通过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于工作调动,考生B于2004年报考天津市主治外科医生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如果两科都通过,他就通过了主治外科医生考试,天津市做数据综合统计,天津市当地人事部门颁发考生职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考生B在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那么考生B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个科目,才能通过主治外科医生的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