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考核结果管理办法
主治医师考试成绩可在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凭本人姓名或准考证号及本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报名时填写。
相应专业各科目主治医师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同一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即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分专业)之间各科考试成绩不得合并为同一专业。已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在有效期内通过单科考试,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在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由所在区进行数据综合统计,由当地人事部门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示例:
1.2003年,考生A报考内科主治医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科,考试合格后通过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004年年度报告对内科主治医师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进行了考核。如果两科都通过,则通过了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2003年考生A的成绩已经作废,那么考生A至少需要通过2005年内科主治医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科,才能通过内科主治医师考试。
2.外地考生2003年,考生B报考了北京市内科主治医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2004年报考天津市内科主治医师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如果两科都通过,他就通过了内科主治医师的考核,数据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进行合成统计。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且考生B 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那么考生B至少需要通过2005年内科主治医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三门科目,才能通过内科主治医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