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士资格考试,对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采取两年滚动管理方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过主管护士考试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在有效期内通过单科考试,因工作变动在外地通过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由当地进行数据综合统计,由当地人事部门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自2003年起,护士资格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办法。
示例:
1.2020年,考生A报考护理(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经考试合格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021年测试护理(师)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如果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师)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则考生A在2020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A在2022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教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科,才能通过护理学(教师)考试。
2.不同地方的考生
2020年考生B报考北京市护理(师)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科,考试合格后通过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于工作调动,考生B报考了2021年天津市护理(教师)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如果两科都过了,他就通过了护理(教师)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但专业实践能力未通过,则考生B在2020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B在2022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教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三科,才能通过护理学(教师)考试。
护理,不再进行初级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级和中级卫生技术系列专业考试。
高级护理专业技术资格将结合评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