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长考试报名条件
(一)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护理专业评估,取得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许可证。其中,外国人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实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护士主管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素养,并符合以下相应条件(注:部分地区护士主管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内容以当地卫生局公布为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护理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护理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后即可参加考试。
特别说明:
2021年6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比现行462号文件更加详细和明确,但关于具体的注册要求,并没有过多的细节。同时,标准还指出: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区域标准,有独立评价权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单位标准。申报的区域标准和单位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评价条件应在国家标准框架内,区域标准和单位标准由地方单位确定。
相关说明:
1.根据《中央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保护关爱工作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23号)的有关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等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将新冠肺炎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为高级一级。 有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可直接申报参加考试。新冠肺炎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联防联控机制中重点做好医务人员一线落实保护和护理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的规定执行。享受上述提前申报者,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2、申请人必须是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人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理部[2006]69号)根据相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士,可以提前一年参加社区护理国家中级资格考试。
4.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的年底。报名参加2021年中级主管护士考试的人员,其取得学历的日期和所学专业的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你所学的专业必须与你申请的专业相匹配(或接近)。比如学药学的,只能报考药学资格,不能报考护理资格等等。
5.具有护理与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者,四科考试全部合格,可取得初级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目录》中,部分大系为大分科,大分科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中使用共享试卷;详见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说明》;
7.《暂行规定》规定的医疗事故责任者不得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