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四章第4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根据考试内容设立若干考试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者组织应当设立等候室,并必须标明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点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必须设立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各考点,发放考生成绩册,确保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配置口语课设备: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包括口腔镜、探针、镊子、器械托盘)、手套、消毒器械和消毒剂、洗手设施(包括自来水、肥皂、擦手巾/消毒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座、注射器等。
2.口腔设备和特殊仪器及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下颌骨模型;
(2)钻针(包括分体钻和球钻)、15#扩张器/根管锉、金属口镜/汞合金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洁手器(包括直角、镰刀、弯镰刀和牛角)、牙周探针、印模材料、托盘、刀和碗调整;
(3)离体正常磨牙;
(4)牙髓活力检测结果报告、x光片(牙片和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读片灯箱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
3.医学教学中模拟人体需要满足吸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操作需要。
4.电脑多媒体演示:电脑,打印机。
二、考试实施(一)实施考试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测试采用六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实践技能“六站”测试。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口腔所需的隔离牙等)。),并提前10天通知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机构或组织应严格把关。考试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审核考生提交的实操材料,试用期一年;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参加考试;
5.医师资格执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期间,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由两名考生进行体检和基本操作时,男女考生应分开,女性考生至少安排一名女考官。
(2)审查员担任
医师资格执业技能考试的考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内所有考点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第一个测试站:
(1)考试内容:口试。
(2)检查方法:考生应洗手、戴手套,对受检考生进行黏膜消毒、一般检查、特殊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由考官评分。
第二个测试站:
(1)考试内容:口腔操作。
(2)考试方法:考生在仿头模、模子或离体牙上操作,或在已参加考试的考生上操作。由考官评分。
第三个测试站:
(1)考试内容:急救技术。
(2)考试方式:考生在模拟人生机上操作,或对被试考生进行检查。由考官评分。
第四个测试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
(2)考试方式:每个考试组的第四、第五考点合并在同一考场,由同一台考生机进行。电脑呈现试题,考生口头回答。由考官评分。
第五个测试站:
(1)考试内容:案例分析。
(2)考试方式:每个考试组的第四、第五考点合并在同一考场,由同一台考生机进行。电脑呈现试题,考生口头回答。由考官评分。
第六个测试站:
(1)考试内容:健康教育。
(2)考试方式:考生在模具上操作,边操作边听写。由考官评分。
(4)各站分数和考试时间
| 问题数量 | 分数(点数) | 时间(分钟) | 考核表 | 考试要求 | 第一个测试站口试 | 2 | [h/]24 | 20 | 操作 | 考生应当洗手、戴手套,对已经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黏膜消毒、一般检查和特殊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由考官评分。 | 第二测试站口腔手术 | 2~3 | 40 | [h/]36 | 操作 | 考生对仿头模、模具或离体牙进行手术,或对已经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手术。由考官评分。 | 第三测试站急救技术 | 2 | 10 | 6 | 操作 | 考生在模拟机上操作,或者查看已经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官评分。 | 第四测试站病史采集 | 1 | 5 | 5 | 口试 | 每个考组的第四考点和第五考点合并在同一房间,使用同一台考生机进行。电脑呈现试题,考生口头回答。由考官评分。 | 第五测试站案例分析 | 1 | 18 | 10 | 口试 | 第六测试站健康教育 | 1 | 3 | 3 | 操作+听写 | 考生在模具上操作,边操作边听写。由考官评分。 | 总计9~10 | 100 | [h/]80 | 备注:1。将沟通、人文关怀等医学人文素质考核纳入各考点,分值为8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