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学院名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时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国家标准代码:12606办学类型和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高职高专教育为主。
一、学校概况
名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成立时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
国家标准代码:12606
办学类型和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高职高专教育为主,成人专科等继续教育为辅。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府南路108号。
二。组织
有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法规,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教师代表、校友代表组成,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分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三。常设机构
高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了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中政策法规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由学院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
动词 (verb的缩写)基本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248924平方米,固定资产549054482元,藏书60.02万册,教学电脑2320台,教学实验设备总值6258.83万元。校内实训中心9个,实训室122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32个。
不及物动词教员
现有教职工336人,专任教师262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80人,教授11人,副教授111人,双师型教师170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涪陵区科技拔尖人才25人,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
七。教学部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财贸系、生化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艺术与文化传播系等六个教学部。2020年招生专业34个。其中,中央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中央支持的专业2个,重庆市示范建设专业4个,重庆市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高职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精品课程4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生7000余人。
八。招生计划和范围
2020年,学院将面向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推出2630个招生计划。其中:重庆1851人,四川600人,贵州30人,云南30人,青海19人,甘肃30人,山西10人,河南30人,安徽3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
九。注册目标
2020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往届高中毕业生,重庆市相应高职(中职、技校、职校)毕业生,重庆市艺术类(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重庆艺术(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联考,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高职院校分数线者方可报考该学院。
X.学制
学院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XI。学历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毕业证。文凭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证书”。
十三。准入规则和措施
录取:学院的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制度。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网上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顺序:按顺序填报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网上第一名考生;第一志愿来源不足的,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如果录取不满意,会再次征集志愿。
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文化、专业均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p#分页标题#e#确定考生专业的方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将综合考虑专业和专业志愿序号相同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空缺专业中进行分配安排。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旅游管理专业要求:根据行业需要,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所有专业文理均录取;录取往届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1.录取不限于考生所学的外语。公立外语入学后,统一学习英语。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十四。筹资系统
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奖项覆盖率达到25-40%。其中: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费补助)。第一类4000元/学年,第二类3000元/学年,第三类2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5.院长奖学金: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学院鼓励全体学生努力学习、创新实践、积极进取、成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特设立“院长奖学金”,每年1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与重庆支柱产业的对接,从2020年起,学院将开展鞋类设计与工艺、应用化工技术两个专业的改革试点,对鞋类设计与工艺、应用化工技术两个专业的新生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资助。
经济困难新生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凡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不再受理其助学贷款申请。已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到当地县(市、区)教委贫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学院对贫困学生提供资助,辅以勤工助学制度,确保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五。学费,住宿,网站
学费: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每生每学年5500元。
住宿费:费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包括:10人普通住宿500元/学年;1000元/学年6人公寓;4人公寓1200元/学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特别声明:学院未委托任何社会招生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因未被学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任何问题,学院概不负责。并且考生家长在遇到招生舞弊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信件或电话向学院纪委举报或投诉。
本招生简章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