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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的招生简章

重庆医科大学的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为更好地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校,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重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为更好地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校,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日期和单位: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学院代码:10631(国家标准代码)

学校地址: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请参考录取通知书及信息(在四川招生的院校,学习地点为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卫生学校)。


二、文史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学校代码,姓名及专业代码,姓名 计划。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56250中医针灸

备注:同意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但最高20分。


三。高等职业(初级)学院


学校代号、名称及专业代号、名称 计划 收费
5008 重庆医科大学 70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
临床医学 20 6000
护理 50 6000

备注:同意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但最高20分。凉山卫校。


四。理工科本科录取的一批大学


学校代号、名称及专业代号、名称 计划 收费
5008 重庆医科大学 155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
临床医学 16 6250

临床医学

9 6250
临床医学 66 6250
儿科学 27 6250
口腔医学 9 6250
医学检验技术 10 6250
预防医学 10 6250
临床药学 5 6250
药学 3 6250

备注:同意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但最高20分。


动词 (verb的缩写)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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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号、名称及专业代号、名称 计划 收费
5008 重庆医科大学 222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
麻醉学 15 6250
医学影像学 15 6250
神经医学 7 6250
中西医临床医学 6 6250
中医学 10 6250
针灸推拿学 7 6250

法医学

6 6250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 6250
生物医学工程 7 4625
医学影像技术 9 6250
口腔医学技术 7 6250
康复治疗学 9 6250
基础医学 9 6250
药物制剂 6 6250
中药学 5 6250
中药制药 5 6250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6 6250
医学实验技术 7 6250
护理学 30 6250
生物信息学 5 4625
医学信息工程 11 462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8 5625
应用统计学 7 4625
公共事业管理 10 4625
英语 5 6250

备注:同意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但最高20分。


六、理工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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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号、名称及专业代号、名称 计划 收费
5008 重庆医科大学 110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
临床医学 60 6000
护理 50 6000

备注:同意四川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但最高20分。凉山卫校。


七。准入原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网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录取非第一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如果录取不理想,他们会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江苏省招生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要求是:B+B(选考科目)4C(必考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入档后的排名规则是“分数在前,成绩在后”。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定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加分、减分政策(四川最高分20分)。原则上考生专业录取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分数相同的,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教育的省(市、区)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学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专业计划已满,考生不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就退出。原则上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


4.根据教育部安排,开展高考制度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将执行各自教育考试院制定的2020年录取工作方案。浙江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某专业作为志愿单位,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报考考生所报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学校对学生的体检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考核。如果考生符合报名专业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学校予以录取。


5.重庆本科提前批“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无论服从调剂与否,都不进行专业调剂(即不进行定向区县调剂)。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在各省的招生计划是意向性的,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一些调整。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30个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剂学生网上生源的不平衡。

8.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考试语种。但大一入学后,外语教学是英语;我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事业单位,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开招聘条件);有些专业用人单位对身高有一定要求,请应聘者自行了解。

9.我校不招收色盲或色弱的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撇子”(俗称“左撇子”)。其他体检项目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八。学生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30个地区的学生开放。


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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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我校从2017年普通本科专业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各专业根据国家规定按照4625-6250元/年的不同标准提前发放。学费分为两部分: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专业学费固定,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结束时结算一次。

大学学费6000元/年;

临床“5+3”一体化学生第一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高校收费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收费按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学金政策。

2.住宿费:标准1000-1200元/年/人。

3.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5.收费公示的信息可以在学校网站财务部的“信息公开”中找到。


X.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大学生(贫困家庭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各种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校内一等奖学金800元/人(约占全校学生总数的5%);

(4)在校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左右)。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大学生中品德好、勤奋好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主要的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各类助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由政府资助的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由政府提供贴息和风险补偿。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后到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赠:学校积极探索社会捐赠渠道,欢迎国外企业、机构、个人和社会组织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项目。

5.此外,重庆医科大学还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和“贫困学生精准助学基金”。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设立了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术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学金覆盖面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延期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XI。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与授予相关管理规定的,授予以下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证书。

1.“5+3”一体化毕业生:授予重庆医科大学学士、学士学位,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考试后,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3.专科毕业生: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和培养需求,分配到学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学习阶段的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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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本科)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由学校随机分配到第一临床学院和第二临床学院完成培养;儿科(本科)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培养方向儿科)在儿科专科学校培养。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不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退回原籍。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请直接联系我校招生办进行招生,否则学校不承担任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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