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做好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内容和评估方案
2020年,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物流工程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工程师、财务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经理、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营销工程师、职业指导员等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需要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管理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等5个职业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领域,须先向我部提出申请,经我部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2020年,我部组织专家对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物流工程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工程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经理、秘书、营销工程师等9个国家统一鉴定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等待颁布。上述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我们将于2020年下半年通知您职业评估内容和方法的变化。
二。2020 统一考试日 安排
2020年,继续在全国试行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日制度。 统一考试日 日期是3月15日、16日和17日,5月17日、18日和19日,7月19日、20日和21日,9月20日、21日和22日,11月15日、16日和17日。
我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18日、19日和11月16日、17日。
各地要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规则的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已列为国家统一鉴定专业的鉴定工作。选择当地其他专业机构组织当地统一鉴定工作,应安排在3月、7月、9月 统一考试日 并于2020年5月17日、11月15日、3月8日前,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所,以便向社会公布。如确需增加统一鉴定日期,应报我部备案。
三、加强全国统一鉴定标准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公信力。
加强全国统一身份数据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材料的安全管理,把好考试材料存储、传输、分发等环节的保密责任关。付诸实施,以防止泄密。一旦发现泄密,要严肃查处当事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严格统一全国鉴定考点和考试事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和考训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要在全国统考中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通过加强考试管理、严明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监督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考评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弄虚作假。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国家统一鉴定的顺利实施。
加强证书发放管理。根据《关于职业资格证书修订和颁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申领、审核、印制、颁发和管理国家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
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部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天值班电话,分别为84661234和84661130。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