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校长在忙什么?学校忙于内涵建设、发展和提升。
一个企业的校长在忙什么?忙着寻找资金,维持学校的运转。
这是当前公立学校校长和企业办学校校长的生动真实写照。
从历史上看,能举办高职院校的企业都是中央和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国企或超大型企业,而且大多是职工大学转制或中专升格而来。主要分布在冶金、煤炭、有色、石化、机械、通信、交通、纺织、军工、电力等行业。这些行业大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其产业集中度、市场份额、经济体量等等。在企业社会责任、优化人力资源意识和国家产业使命方面,比其他经济组织更强大、更稳定、更可持续。
鼓励企业办学,写进中央文件。
在企业办职业教育的历史上,有过两次辉煌:一是出现在“文革”时期 七一 大学,其次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职工大学的兴起。虽然时间节点不同,但两次办学活动都以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为重点,招生范围也仅限于企业和行业。主要目的是为企业服务,解决企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如今企业办的职业教育,在服务定位和专业设置上,明显不同于前两次。它不仅服务于企业,也服务于地方和区域,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尤其是企业,凭借其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市场敏感度,将职业教育作为 工学结合与校企合作 提供坚实的支撑。正因为如此,国家将企业纳入了职业教育的多元化学校之一。
为鼓励企业办学,国家在教育法中明确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由举办者出资,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高等教育法规定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高等教育 。
为调动工业企业的积极性,提出了教育规划纲要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引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和企业设立职业学校,鼓励其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受学生实训和教师实习,鼓励企业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提出 研究制定推进校企合作办学的相关规定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在办学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体系,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和实施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者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 。
虽然上述文件是在宏观层面提出的 鼓励企业办学 或者在融资方面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但是 如何鼓励 如何鼓励 还有 给予适当的支持 具体政策至今未出台。
正当利益的缺失挫伤了企业办学的积极性。
一些企业办学的校长、专家学者多年来一直呼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办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协会副会长、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余早在2005年第六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就提出了建议。今天, 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政策还在预期中。
在企业办职业教育,投入大于回报,只有责任,没有权利,没有办学的味道 甜甜 ,会挫伤企业办学的积极性。目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尽如人意,深度融合难以推进,包括现代学徒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瓶颈,甚至校企合作一直呈现 冷企热校 现象,从本质上说,是由于企业在办学中缺乏正当利益造成的。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强调办学的优势,却没有足够重视办学的内在需求。说 第十五 十一五规划 这一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削弱了这一矛盾。今天,在基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新常态下,企业进入了缓慢增长、消化过剩产能和库存、增强环境约束、转变方式和结构的时期。企业扭亏脱困压力大。
在此背景下,企业办学的固有问题,如企业办学法律地位的尴尬、多头管理体制不畅、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却无法获得财政教育经费、税收优惠等问题暴露无遗。企业资金难以为持续稳定办学提供保障,导致部分企业办高校陷入生存困境,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
把文件精神落地,写进法律
#p#分页标题#e#企业和院校的校长、专家学者从立法、理顺管理体制、税收优惠、政企共建、减免或退还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等方面提出了鼓励企业办学的良好建议和解决方案。但是,这个问题的解决超出了教育部一家的能力,涉及到财政部、发改委、国资委、人社部、工信部、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因此,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应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立法,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办学。
建议全国人大尽快修改实施了近20年的职业教育法。一是从法律层面界定企业的资质和主体地位。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同等的法律地位,享受与事业单位同等的法律地位 国民待遇 使他们既能承担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又能享受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
二是加大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教育是跨界教育,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就业、工业企业等部门和社会机构,不是教育部门能承担的任务。近年来,教育部出台了许多职业教育改革文件。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主要是因为它们只对教育部门和职业学校有约束力,而对社会各行各业的企业没有约束力。要在全社会、全民、各部门宣传贯彻职业教育法。
国务院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对企业和高校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企业用于职业教育的资产成本核算、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企业职工培训费提取、艰苦行业特色专业专项补助、艰苦行业定向生免学费等方面,尽快出台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和税收的具体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办学 具体的优惠政策是刺激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是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深度融合的前提是企业办职业院校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也是培养亿万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