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教育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很多职业教育学校眼里,专业教育学生就够了。但是我们想在这里告诉这些学校,这些想法是错误的。我们不仅要给学生一个好的专业技能,更要给他们一个好的三观和优秀的思想品质。这是我们学校需要教育学生的,不仅仅是专业,还有其他更好的,能帮助学生未来成长的东西。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1.招生计划分配的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注重内涵发展。
2.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坚持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招生计划,适当减少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坚持 按需开发,量力而行 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3.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一)根据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普通高考合理分配到不同专业和省份。对口招生计划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1。招生办公室根据上一年度的招生规模和招生报告编制招生计划;2.各教学部(系)提出修改建议;3.招生办根据原则和方法进行审核、平衡和沟通;4.向学校相关会议报告,进行研究和最终审查。5.报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方针和规定,落实 阳光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我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规定 加分 政策。
3.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语的语种,但所有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4.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5.报考我院的往届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6.按第一志愿专业志愿顺序和分数填报我院的考生,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成绩差录取。
7.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均可自由选择专业。各专业不限人数,不考试,不额外收费。
8.报考空中级空乘、民航空中级安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检,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9.我院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后,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10.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需要额外参加听力考试。
1.招生期间,我院将在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毕业和就业
1.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2.在国家就业政策的指导下,学院成立了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奖励、贷款和赠款制度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院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广州市助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贫困家庭的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同时,学院为贫困家庭学生和勤工俭学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