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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重庆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为了让想报考重庆文理学院的同学更好的报考该校,教育招生信息网专业招生老师就该校2020年招生规定做了如下详细介绍。对学校感兴趣,想申请学校的同学,不妨详细看一下文章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学校的前身重庆师范学院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建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组建玉溪学院;2005年4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办学类型和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地址: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永川魏星湖文化旅游区。

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1719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藏书177万册,教学设备总值1.9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110多人,副教授250多人,博士190多人,硕士690多人,外籍教师10人,外聘专家教授30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2万多人。

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具有毕业资格,授予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及监督投诉电话023-49891717。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问题。学校纪委、监察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六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招生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学生文史类、理工科学生、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高水平运动员(篮球)、高职院校本科生。

第八条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及说明。

1.“信息与计算科学”是校企合作专业,培养方向是财务软件。只招收填报了理科本专业志愿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范围覆盖全国多个省份。各省招生代码及计划详见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及说明。

2.“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和“机械电子工程”两个专业在对应的三所学校招生时,都有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班。招生范围和类别仅为重庆对口高职院校的旅游、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只招收符合条件的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招生代码及计划详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及说明。

3.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在重庆招生60人,其中南川区10人,荣昌区50人。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保留本科招生计划42个,主要用于调剂网上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入场

第十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校责、招监”录取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普通文史理工科

1、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经省招生办向学校批准并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2.当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经省招办批准向学校投档的考生。

3.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按高考实际总成绩分配专业;专业之间的年级差是3,2,1,0,0;当志愿因全额不能满足时,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服从调剂,相关专业录取未满的,按相关专业调剂录取;对专业录取有不满的,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

4.认可符合国家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加分和减分政策。但专业安排不考虑加分或减分因素,全部按高考实际成绩执行;经各省招办批准投档该校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

5.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零”录取规则,招生计划1: 1,按专业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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