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资讯 > 综合新闻

全省教育费附加调整为5%

全省教育费附加调整为5%

日前,省政府下发通知,将全省教育费附加的额度统一调整为5%,从2006年5月1日起开征。 对我省境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所有缴纳“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同时征收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总共5%。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原先对设在城市范围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4%征收教育费附加税。而在农村地区,原先的教育费附加是按企业销售收入的5%-10%左右收取,目前也全部统一调整按“三税”税额的5%征收,征收费用大幅减少。来源:青年时报。

Tags:全省,教育费,附加,调整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news/13132.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