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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教育局规定:中小学校招生不得宣传“第一”

邯郸市教育局规定:中小学校招生不得宣传“第一”

新华网河北频道7月6日电 “我校今年高考xx上线率位居本市第一”“我校有xx考生升入xx实验班,位居全市第一”……针对各学校这样的宣传,近日河北省邯郸市教育局定下规矩: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中出现“第一”字眼。 据《燕赵晚报》报道,从6月下旬开始,邯郸市许多学校都在本校大门口挂出了大红宣传条幅,以吸引更多生源。在某小学大门口,记者看到宣传条幅这样写道:“我校有xx考生升入xx实验班,位居全市第一”。而一些中学大门口拉的条幅则多是“热烈祝贺我校今年高考取得突破、xx上线率位居本市第一”等诸如此类的话。 除了在自家门口宣传,铺天盖地的招生广告也频频送到毕业生手中,让许多学生及家长感到眼花缭乱。 近日,邯郸市教育局专门就此下发《邯郸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表示:“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要真实准确。学校发布招生广告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或贬损其他学校;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中出现‘xx第一’字眼或体现学校考试成绩位次的表述。” 此规定同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高效进行。”(完)来源:新华网。

Tags:邯郸,市教育局,规定,中小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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