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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提出:学校如果乱收费 校长就下课

省教育厅提出:学校如果乱收费 校长就下课

青海新闻网讯8月28日下午,省教育厅就我省贯彻教育部召开的全国规范教育收费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提出,对于乱收费的学校,一经教育主管部门查实,校长要被撤职。 为确保秋季开学教育收费不出现违规问题,继续深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省教育厅明确提出,各地要贯彻执行青海省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特别是西宁市和海东地区,要认真检查所属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的情况,各学校必须按规定公示择校生招生人数、招生分数和收费金额等情况;高等院校要按规定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稳定高等院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严格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招生或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习生活中使用证卡时,不得收取工本费,不得收取我省统一规定收费项目之外的费用。 会上还强调指出,秋季开学后,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规定领购、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向学生开出票据做到一生一票,不得违反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或代收费用在期终不予结算,变相多收费。针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省教育厅还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在寒暑假或周六、周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超长班等,更不得以办班为由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严禁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作者:何箭)来源:青海新闻网。

Tags:教育厅,提出,学校,如果,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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