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4.学校地址:梅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230032;
翡翠路校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编:230601
动词 (verb的缩写)入学规则和要求:
1.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招生“30不准”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到学校,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不满意,再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5.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将按照“招生计划内1:1,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2020年本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相关文件执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专业,不存在专业志愿级差。高考采用专业录取,无排名成绩的省份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如果投档结果相同,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综合文科、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比较语文、综合理科、外语、数学成绩。在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如果考生成绩相同,相对科目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6.不能满足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高考综合改革省级政策允许专业组内调剂的,不能满足所报专业且服从我校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级政策不允许专业调剂的,不予调剂。
7.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和必考科目的考试等级有要求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考试等级相关要求执行。
8.考虑到我校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以及学生在校学习和未来就业的情况,建议非英语语言考生不要报考我校。
9.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等相关要求执行。
10.根据我校“一校多区”的办学布局,将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康复治疗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采取分段培养模式。大三学生在梅山路校区学习,大四学生在各自的临床医学院校区完成临床学习。
11.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不及物动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安徽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和网址:电话:0551-65167746
网站:http://zs.ahmu.edu.cn
电子邮件:ahmuzsb@ahmu.edu.cn
九。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