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录取规则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1.省招生办将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首次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备案比例不超过105%。按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2%。
2.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专业级差。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省市规定的排名规则录取;高考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如再次出现相同分数,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选择。
3.政策性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时的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省级招生办公室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按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02%进行投档;如果人数仍然不足,我们学校不会降级。
三、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
4.在江苏省,报考我校的本科批次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两门选修科目成绩必须达到二级,按“先分后级”的原则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1,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
五、一些专业要求。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110分及以上、英语成绩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财务管理、语言类专业原则上录取外语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新闻学原则上会录取语文成绩95分以上的考生。没有单项150分的省份统一折算成150分。
不及物动词艺术班入学须知。
1.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2.按省市综合排序,按综合排序录取;按照文化分数线或艺术分数线进行排名的省市,将按照我校艺术录取总分的计算公式进行排名。
3.总分相同的考生参考专业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