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录取规则一、根据高校全国统考成绩录取规则:1.省招生办将按当地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首次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备案比例不超过120%。按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得超过105%。
2.录取过程中不存在志愿等级差异。
3.普通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统一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的最低资格要求。学校直接使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省内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5.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各科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6.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承认考生拥有的所有加分项目的最高分,最高分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文化成绩总分。
7.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并愿意服从一切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就撤。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省级招生办公室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按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00%进行投档;如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有关省市的高考改革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章程为准。
四、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专业的考生,两门选修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达到CC;根据本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和高职类专业的考生成绩要求。
五、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1: 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分制收费。本科教育:
普通专业
通信、传播学、广告学、秘书学、网络与新媒体、软件工程、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23000元/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5万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5.8万元/年;
科学技术、汽车服务工程、会计学、会计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日语、德语、英语、宝石与材料技术、工商管理、护理、学前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3万元/年;
部分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为双语,收费标准为3万元/年;
艺术专业:
产品设计专业27000元/年;
设计、艺术、工艺类专业3.8万元/年;
部分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双语,收费3.8万元/年;
国际设计院数字媒体技术与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万元/年;
(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高等职业教育:
空中级空乘专业18000元/年;其他专业15000元/年;
(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